关于印发《桂五镇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桂五镇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单位:
《桂五镇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盱眙县桂五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五镇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全面禁烧禁抛,建设绿色生态桂五,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在本镇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
二、时间安排
2021年5月25日—2021年8月30日。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禁烧禁抛工作组织机构
1.成立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三套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镇相关单位、各村(社区)为秸秆禁烧禁抛成员单位,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由陈勇同志任主任。
2.各村(社区)要成立禁烧禁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任务落实分解到人,严格奖惩,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要做好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到不间断巡逻,严防死守,收割一块还田一块打捆一块,在全镇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有效消除焚烧苗头。
3.督导、宣传组负责面上督查和宣传报道,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督查情况。
(二)明确禁烧禁抛工作责任
1.秸秆禁烧禁抛工作实行村(社区)书记负总责制,各村(社区)书记对本辖区的禁烧禁抛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村委干部实行责任同担。
2.镇政府与村(社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切实做到任务明确、奖罚分明、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禁烧禁抛工作机制。
3.各村(社区)要成立禁烧禁抛小分队,对出现的火情,禁烧禁抛小分队要在第一时间赶往火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阻止火势蔓延扩大,争取在短时间内熄灭火点。
4.所有进村(社区)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秸秆切碎机,不安装的不准进行收割作业,收割作业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2cm。
(三)全面加大禁烧禁抛宣传力度
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镇文广站要利用有线和数字电视、电子屏等,广泛深入地宣传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充分利用宣传车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通知等形式营造秸秆双禁工作的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召开村组干部、群众代表、村民小组等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宣传动员会和座谈会,,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印发《致农户的禁烧禁抛秸秆公开信》,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到农户,并由户主签收,回执集中存档以备核查,使宣传工作落实到户、落实到人,使禁烧禁抛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中小学通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负责动员中小学生向其家长做好禁烧禁抛宣传。各党(总)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禁抛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阳光扶贫帮扶人要引导被帮扶人做秸秆禁烧禁抛典范。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造势,为秸秆禁烧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为打赢秸秆“双禁”攻坚战打下基础。
(四)加强巡查,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镇驻村(社区)工作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率。村(社区)制定禁烧应急预案,配备简易灭火工具,对各种渠道收集到的着火点信息,灭火小分队要在10分钟内将火扑灭,并确保在1小时内运用机械处理焚烧田块防止火势蔓延。
(五)划分责任范围,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从严控制源头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田块进行合理划分,区别秸秆粉碎地块和打捆回收地块、村(社区)干部全责挂包到组,田块,形成防火网格图,于5月30日下班前交镇农村工作局。
各驻村(社区)工作组要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以及回收利用等技术,多渠道解决秸秆利用问题,帮助农民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禁烧技术难题。一是加大力度推广秸秆粉碎还田,要在主要交通道口设卡,管理外来机械。还田地块要加强机手管理,明确收割要求。确保留茬高度必须控制在12cm以下,粉碎长度在10cm以下,实现均匀抛洒,采取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配置还田机进行有效还田,与收割机手签订还田作业协议,收割标准必须严格达到告知书要求,否则禁止下田,违者一律处以重罚。二是对没有粉碎秸秆的田块,积极动员农户将秸秆打捆离田,由秸秆收购公司集中收购;秸秆打捆地块要及时清运秸秆,由各村(社区)统一组织打捆,全面禁止分散堆存秸秆,决不允许出现过火痕迹,各村(社区)、各挂包责任人要对违规堆放秸秆的明确清运时限,限期彻底清运,违者给予经济处罚。三是积极推广秸秆固化、还田、青贮、沤肥、氧化、食用菌开发等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广大群众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驻村干部每日上报秸秆打捆收贮、秸秆粉碎还田数量,经村(社区)和驻村工作组签字后上报农村工作局;对秸秆综合利用较好且没有发生火情的村(社区),在申报上级补贴时,根据相关政策优先考虑。
(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落实处罚力度
各驻村(社区)工作组具体负责所在村(社区)的督查。各村(社区)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每个田块、收割机手专人挂包,每个挂包责任人要确保所有机械按要求收割,挂包田块及时还田或清运。各村(社区)要在重点地段设立临时看管点,提高监管实效,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逻和值班制度,严防死守,在全镇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做到发现问题要早,处置问题要小,有效消除焚烧苗头。
要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制定秸秆禁烧禁抛应急预案,确保挂包地块出现火情时,能够及时到场处置,及时控制和处理火情、灾情。全镇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凡督查中发现露天焚烧或将秸秆乱抛在田头、坟头、沟渠、路边、河道沿水坡、水体内的当事人(田块的承包或耕种人)由村(社区)依照村规民约对其进行严惩重罚。凡现场发现焚烧、乱抛秸秆的,并给予纵火者、乱抛秸秆者相应罚款。村(社区)宣传车要反复播放焚烧、乱抛行为的农户人员名单;对黑田块、黑田埂、乱抛秸秆实行倒查制度,凡是田间内有焚烧痕迹的,均要处罚田块耕种人5000元(对于黑田埂、无法查证纵火者的,田埂周围田块耕种人均要处罚2000元);对堆放在田埂、地头的秸秆均要处罚田块耕种人1000元(对堆放在沟渠、林地、坟地无法查证的秸秆,对堆放点周围田块耕种人均要处罚1000元,并处罚村(社区)相关干部500元);对违反禁烧禁抛政策的农户,一律暂缓有关补助,列入农户黑名单。对违反禁烧禁抛行为的农户,所有镇、村(社区)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其说情。
(七)严格督查考核,实行奖惩结合
秋季秸秆双禁与综合利用工作纳入二三季度目标考核,满分10分。(1)卫星遥感监测和现场巡查结果(6分),卫星遥感监测发现并核实一处火点全部扣除分值,被省、市、县每发现一处连片着火点或查到一处零星火点或有焚烧痕迹的田块扣2分,被镇督查到的一处扣1分。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一处火点扣1分。被镇发现将秸秆弃置于水体内的,发现一起扣1分,直至负分值。
(八)强化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与镇政府签订《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责任状》,凡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村(社区)将在全镇通报批评;凡被国家、省遥感卫星监测或被市、县督查发现或被县级以上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一律就地停职,等候处理,并追究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驻村干部的党政纪责任。
附件:桂五镇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网络表
桂五镇2021年夏季秸秆禁烧禁抛与综合利用工作网络表
村别 | 责任人 | 驻村干部 | 挂包领导 |
桂五社区 | 万海敏 | 裴东玉 杨金权 | 秦凤刚 |
高庙社区 | 林光田 | 邱 伟 吴国奇 | 陈 杰 徐国平 |
六桥村 | 邵琴琴 | 卢庆丰 张贵忠 | 刘昌柱 |
四桥村 | 肖海兵 | 朱新龙 王夕明 | 韩 露 |
山洪村 | 孙川页 | 陈 勇 王祖权 | 郑宝健 宋良诚 |
花园村 | 王召旺 | 许道军 许学同 | 黄 涛 朱才慧 |
水冲港村 | 张跃华 | 孔令洪 唐朝忠 | 卓梦凡 柏素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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