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中小学集中改厕项目-旺清门水洗厕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1-0615-1
项目名称: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中小学集中改厕项目-旺清门水洗厕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395,389.31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95,389.31元
采购需求: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义务教育中小学集中改厕项目-旺清门水洗厕所(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竣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 2021年6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 0 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东侧)六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6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政府东侧)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将报名材料按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邮箱号
********3@qq.com,邮件主题:本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并电话确认,供应商未按规定发送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的,若影响其递交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2、注:本项目共四个标段,本公告为第二标段的招标,本项目兼投兼中,但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位项目经理多个标段同时中标,可优先选择标的额大的标段中标。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