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电子政务平台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山丹县电子政务平台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设备招标公告
山丹县电子政务平台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丹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委托,拟对山丹县电子政务平台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设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SDZC2013TP-05
二、采购项目内容:山丹县电子政务平台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设备,本采购项目共分为四包:
一包:服务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软件7台(个)
二包:网络设备43台(个)
三包:视频设备3台(个)
四包:监控及办公设备37台(个)
以上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其中1包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2—4包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
3、投标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4、软件软件厂商或经销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5、软件厂商在中国市场的销售经历达到5年以上,保证产品的延续性和合理性,须提供3年产品质量保证书、维护保证书和3年免费升级服务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和财务能力,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项目供货,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须提供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四、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投标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及以上投标企业资格要求所需证件。
以上资料的原件备查,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应按规定通过上年度年检或复审,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鲜章)。开标时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备查。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7月30日上午 8:30--12:00时,下午14:30--17:30在山丹县财政局202室购买。
六、谈判文件售价:本谈判文件售价为每份300元,不寄售,售后不退。
七、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3日上午9:00时在山丹县政府多功能会议室(山丹县清泉镇北大街3号 县政府大院内沿道路向前,面朝东平房)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若超过递交时间,采购方将拒绝接受。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3日上午9:00时在山丹县政府多功能会议室谈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毛新萍 电话:189*****098
李 海 电话:189*****786
曹彩云 电话 180*****380
山丹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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