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为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南昌县人民政府授权,现将小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昌小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项目规模:首期规模为日处理3万m3/d,经二、三期建设后总规模为日处理15万m3/d。
3、项目投资(以最终预算为准):首期投资约4300万元,日后视污水处理量增加情况,适时可由项目投资人滚动投资建设二、三期工程。
4、项目地点:小蓝工业园富山二路、富山三路与金沙一路相交区东侧地块,占地约225亩。

二、招商政策
1、招商人:南昌市小蓝工业园管委会。
2、投资方式:“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营运-移交”)方式,项目法人独立投资建设、运营并最终移交污水处理厂。
3、招商范围:污水处理厂建设及特许经营。
4、建设工期和经营年限
最终被选定的项目投资人须依法组建并注册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招商人受县政府委托授予项目公司特许权。项目自协议签订后,首期3万m3/d建设工期不超过12个月,特许经营期限不超过29年。经营期限满时,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招商人或其指定机构。
5、建设范围
由项目投资人负责污水处理厂厂区规划红线内所有建、构筑物、工艺设备、厂区内管网、进出口道路以及规划红线外自污水处理厂至莲塘排渍道的出水管网等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规划红线以外的污水收集管网、提升泵站及其所需土地征用等由招商人负责建设和管理。
6、污水处理费单价的控制
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单位总成本费用为0.742元/m3,依据“保本微利”和合理计取净资产利润率的原则,污水处理费最高限价为0.90元/m3。在此限价内并满足其他招标条件的各投标人可竞争报价。经招商人组织专家认证可行的报价最低者为最具竞争力投资人第一排序人。若发生恶性竞价现象(投标人中50%以上被专家认定为恶性竞价),则选择各投标人平均价下浮4~8%为基价(具体下浮比例由专家组认定),按略低于基价原则,谁接近基价将作为最具竞争力投资人第一排序人。
项目投产运营前3年,政府批准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一般不予调整,从第4年开始视市场物价变化情况,项目公司可按国家物价管理规定和程序向政府物价部门申请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
7、污水处理量的计量和设置保底量
污水处理量装表计量,项目公司按达标排放的实际污水处理量向招商人指定的有关机构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作为投资、运营的回报。
因近期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为使污水处理厂保持正常运营,首期3万m3/日工程建成投产后的前两年设置保底量为2万m3/日,即不足2万m3/日按2万m3/日、超过2万m3/日则按实际处理量付服务费;两年后按设计处理量结算。
8、污水处理费的收取和支付方式
污水处理费由招商人委托县供水公司在自来水费中一并收取,并付给一定的代收手续费。县供水公司按环保部门核定的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量以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按月支付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须出具正式的税务发票。收、付的差价部分由招商人承担,现行财政体制下县财政提供相应担保。
招商人和县环保部门将逐步推行企业安装流量、污染物浓度在线监测仪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转监控设备,实行计算机联网,建成污染源远程监控网络。
9、项目的建设要求和监管
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详细设计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注重完整性,节约利用土地,降低投资规模,以招商人提供的初步设计为基础,并须履行批准手续。
项目公司必须接受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和行业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营运。
处理后的尾水必须达到设计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泥浓缩处理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在指定地点填埋。环保部门将按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对超标排放的行为环保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10、土地使用/国有资金的保值与增值
厂区土地由招商人征用,并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土地使用年限与特许经营年限相同。
项目公司不得将厂区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特许期满时,将土地及污水处理厂资产无偿移交给招商人或其指定机构。
11、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2〕36号《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免征增值税。所得税减免按南昌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建设工程的所有行政性规费减半征收。

三、投资者资格要求:
①同类项目业绩:成功运营过处理污水能力不低于2万m3/d的城市(或工业园/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
②专业运管能力:具有污水处理业务所需的运营管理能力、水质检测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③财务能力:截至2005年12月31日,净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④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力;
⑤投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签订的“联营协议书”的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在项目业绩和财务能力方面满足上述要求视为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家专业从事污水处理的公司,该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额比例不得低于20%,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一旦正式报名后,联合体成员的变动、相互关系的改变,均需事先经招商(招标)人同意,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四、招商招标程序及预期时间安排
1、即日至3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3月13日至3月17日,集中报名,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2、3月17日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3月24日前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发出招标邀请函。
3、3月27日至3月28日,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投资竞争人须知,包括评审准则、为投资竞争人准备的项目资料、特许权协议、排水服务协议、投资建议书格式。
4、4月16日为提交投资建议书截止日。
5、4月17日至4月30日,开标并组织省、市有关专家评标,排序选出最具竞争力的投资人并与之进行协议确定,最终选定项目投资人,并公布评选结果。
6、5月8日至5月15日,项目投资人依法组建并注册项目公司。
7、5月16日至5月19日,招商人与项目公司签署项目协议书、特许权协议,南昌县供水公司与项目公司签署排水服务协议。

五、报名要求及安排
1、资料要求
凡有意合作本项目的投资人在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①企业行政介绍信;
②企业营业执照;
③200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④企业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附建设合同、运行记录、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水质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⑥企业或联合体成员废水治理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时间和地点
集中报名时间:2006年3月13日~2006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南昌县环境保护局(南昌?莲塘)
联系人:赵国栋****-*******138*****567
向盛国****-*******137*****899

六、其他
1、有意合作的投资人报名前可向招商人申领初步设计文本壹份,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数量有限,售完为止。
2、招商人将对投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预审,确定正式投标人,并向通过预审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在邀请函中明确项目招标的进一步安排。投标人在领取预审文件时需交纳资料费1000元。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