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公安局监室床及安装招标公告

江津区公安局监室床及安装招标公告

江津区公安局监室床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江津区公安局监室床采购及安装
采购编号: 津采招JJCG2013-H17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文件售价(元): 8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8月15日 14: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8月15日 14:5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时间: 2013年08月15日 15:00
开标 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江津市采购办

经办人名称: 江津市采购办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津采招JJCG2013-H17号 项目名称:江津区公安局监室床采购及安装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7月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江津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江津区公安局监室床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及内容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万元)江津区公安局监室床采购及安装136.222.50中标价的10%二、资金来源国库集中支付。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检察机关没有行贿犯罪档案纪录;7、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监室床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对该投标项目的授权证书;3、无论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所投监室床产品必须提供2012年以来,省级及以上监室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至少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3年7月26日。(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由投标人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www.jjqjyzx.com)上自行下载。(三)投标地点:江津区交易中心开标室。(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3年8月15日14:30。(五)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3年8月15日14:50(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800元/套)。(六)开标时间: 2013年8月15日15:00。(七)开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通过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下任意银行均可)1、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2、 开户行及账号(1)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江津支行 帐号:****************(2)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建行江津支行营业部帐号:****************27283、请在空白处注明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号:*******和项目名称(可以简称)。(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8月12日12:00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并于2013年8月12日12:00时前,将银行回单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送达或电邮(jyzx668@163.com)至区交易中心财务科进行确认(确认电话***-********)。投标时提交银行回单原件进行核对。(四)如因银行回单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未递交,或未及时办理确认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六、投标有关规定(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未办理保证金确认手续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区交易中心恕不接受。(二)标书费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交纳。未交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无效。(三)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单位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四)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12:00时前。(五)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交易中心。联系人:陶晓丽李 健邮编:402260电话:(023)********传真:(023)********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二)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联系人:游礼仁 电话:(023)********邮编:402260第二篇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江津区“三所”迁建工程监室床采购及安装。(二)项目地点: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高桥溪村。(三)项目内容:江津区看守所、拘留所、警犬基地和江津区武警中队的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四)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监室床生产及安装和调试。二、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和材质要求:详见附件。三、其他要求:(一)投标人的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二)业绩要求(三)产品质保期限:所投监室床有国家(或行业)规定质保期限的,按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质保期不得少于一年。设备清单上必须有所提供产品的材质说明,技术要求和质保期限。所有产品负责终身维修,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超过质保期,负责终身维修,只收取材料费;(四)故障处理:投标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以及相关设备维修资质的专业维修人员,并开通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出现故障,在接到电话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理;(五)中标人负责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免费使用培训。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工期及地点1、工期:按第二篇相关要求。2、地点:按第二篇相关要求。二、验收: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审查验收。三、付款:全部设备到场后10日内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式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一年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江津区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江津区交易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0年以来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2012年任意三个月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检察机关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供原件。2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二、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高于招标限价等)。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投标人须知;商务条款;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2、江津区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递交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江津区交易中心;江津区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江津区交易中心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江津区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江津区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除中标顺序前三名外,无息退还其他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前三名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退还现金,只能转帐退还投标单位帐户,不能转委托退还其它单位或个人。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区交易中心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各分包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无效。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江津区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江津区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江津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由江津区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江津区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结果应当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4、中标供应商变更(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顺序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10%(10%含)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江津区交易中心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江津区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津区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二)江津区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江津区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江津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故不签订合同的为自动放弃中标。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篇目格式签订。(五)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分别送区交易中心、区财政局备案。十一、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履约完毕交付使用后,采购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完工期交货地点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开标一览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该表可扩展为其他分包。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该表可扩展。二、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七)2012年任意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八)检察机关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供原件)(九)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十)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十一)投标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十二)主要设备、材料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期限(不低于一年)(格式自定)(十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自定)(十四)产品属于国家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十五)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十六)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十七)商务响应情况表(格式自定)(十八)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商务要求投标货物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三、技术文件(一)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格式自定)(二)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四、其他(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注: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技术实力(格式自定)3、履约能力(格式自定)4、其他内容(格式自定)(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五、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及退还申请(此页请装订在投标文件最后一页)(一)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此处粘贴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二)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参加贵中心主持的 (项目名称),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申请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我公司帐户,帐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投标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江津区“三所”迁工程监室床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表:一、采购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施工地点、设计图纸)(一)施工地点及主要施工内容1、施工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办事处高桥溪村;2、主要施工内容(采购范围):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在押人员起居用床(公安部发布的《看守所床具GA1010-2012》中的“W”型,即无侧板型)共980张。外形尺寸为:宽900毫米、长2000毫米、高460毫米;铺板为实木板,厚度大于等于20毫米,其中部至少设4挡尺寸不小于40*40*4角钢横托;床面周框及床脚为尺寸不小于¢38*3圆钢管,床面框四角为R57倒圆;床一端设高300毫米深500毫米的床头箱, 箱体由2mm钢板组焊而成;床脚设与地面固定的固定脚板,由膨胀螺栓与水泥地面联接;床身通刷底漆(防锈漆)两遍,深灰色面漆一遍,详细要求见附表。3、图纸及要求本次采购用床为“W”型床具,其图纸及要求如下: A-A b) W型看守所床具说明:1—床架;2—床箱(外侧无门);3—固定连接件;4—侧板(Y型床);5—下横梁(Y型床的床头、床尾和两侧有下横梁);6—床板;7—上横梁(固定在床架上)。图1看守所床具结构示意图5.3.2床板应以实木板制作,板厚应大于等于20mm;床板与床架之间应牢固连接,连接件不应超过床板的上表面。5.3.3床架应采用钢质或同等结构强度的材质制作,床板架、立柱、下横梁之间的连接应为焊接或使用专用连接件,牢固可靠,安装后连接件不应高出结构外表面。床板架中应设置钢制横梁,相邻横梁的间隔距离应小于等于400mm。5.3.4床架下方床尾一侧应设置床箱,床箱不设置门扇,床箱与床架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5.3.6 W型床不设置下横梁。5.4 尺寸及公差5.4.1 本次招标的看守所床具外形及各部件尺寸应按图2中的第二个图确定(W型无侧板)和表1(无侧板)的规定。图2 看守所床具尺寸代号示意图 表1 看守所床具尺寸要求单位为毫米床长,L床宽,B床高,H床箱宽,L1床箱高,H1床箱深,B1下横梁高(Y型),H32000900460900300500100~1305.4.2 床板尺寸、床板对角线尺寸、床架尺寸公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尺寸公差 单位为毫米尺寸<10001000~2000>2000公差范围≤2.0≤3.0≤4.05.4.3 床板上表面的平面度应小于等于3mm/m2。5.4.4 床架四个立柱的高度差应小于等于3mm。5.4.5 床板与床板架的四周间隙应小于等于4mm。5.5 强度5.5.1 制作床架等床体主要结构框架的钢制材料的标称厚度应大于等于2.0mm,抗拉强度应大于等于345MPa。5.5.2 看守所床具各部位连接点应具有一定强度。构件中对接焊缝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应大于等于180N/mm2,角焊缝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应大于等于150N/mm2,试验后不应出现开焊现象。5.5.3 在床板上均布放置2000N载荷,加载7天,试验后床板不应出现裂缝、断裂,残余变形量应小于等于10mm。5.5.4 在床板中心位置及其他强度最弱处施加1100N载荷,加载10次,试验后床板不应出现裂缝、断裂,残余变形量应小于等于10mm。5.5.5 在床长边施加1500N载荷,加载10次,试验后床板不应出现裂缝、断裂,残余变形量应小于等于10mm。5.5.6 床板在受到40kg沙袋的冲击后,床具应能正常使用,床板不应出现裂缝、断裂、翘起,不应出现局部开焊或连接件脱落现象,试验后残余变形量应小于等于10mm。5.5.7 Y型床的侧板在受到40kg沙袋的冲击后,床具应能正常使用,侧板不应出现裂缝、断裂、翘起,不应出现局部开焊或连接件脱落,侧板及其部件不应与床体脱离,试验后侧板残余变形量应小于等于10mm。 5.6 耐腐蚀性5.6.1金属部件的耐腐蚀等级应不低于6级,喷雾周期为8h。简易10级制定级法的具体规定,即在1dm2考核面积上的锈点数与耐腐蚀等级的关系如表3(耐腐蚀等级以10级为最好,0级为最差)。表3 考核面积上的锈点数与耐腐蚀等级的关系锈点数,N耐腐蚀等级N=0N=1N=22<N≤44<N≤88<N≤1616<N≤3232<N≤6464<N≤128128<N≤256N≥2561098765432105.6.2 非金属部件经过以10%碳酸钠水溶液、30%乙酸水溶液、10%氨水作为试验液体、各24h的耐腐蚀试验,试验后应无明显变形变色、鼓泡、皱纹或腐蚀现象。5.7 表面涂覆层5.7.1 各部件表面涂覆层的抗冲击强度应不低于GB/T 4893.9-1992中规定的3级。5.7.2 金属部件表面涂覆层附着力应不低于GB/T 9286-1998中规定的2级。5.7.3 床板表面涂覆层的耐磨性能应不低于GB/T 4893.8-1985中规定的2级。5.8 耐湿热性能床板经过70℃±2℃,相对湿度(80±2)%,24h的耐湿热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弯曲变形、裂纹、断裂现象,变形量应小于等于10mm。5.9 耐干热性能床板经过70℃±2℃,24h的耐干热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裂纹、断裂现象;有漆膜的床板不应出现变色、变泽、鼓泡现象。5.10 耐冷热温差性能 床板经过40℃±2℃、相对湿度(98±1)%和-20℃±2℃共三个周期的耐冷热温差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裂纹、断裂现象;有漆膜的床板不应出现鼓泡、明显失光和变色现象。5.11 安装要求5.11.1床架四个立柱底部应设置地脚连接件,连接件应使用厚度大于等于3mm的钢板制作。5.11.2床架立柱与地面连接应不少于四点,应使用大于等于M10的固定螺栓。6 试验方法6.1 外观检验6.1.1目视检查看守所床具各金属部件的外观及表面处理情况,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的要求。6.1.2目视检查看守所床具各木制件的外观及表面处理情况,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2的要求。6.1.3目视检查看守所床具所有可触及人体或收藏物品的部位及固定部位的结合情况,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3的要求。6.2 目视检查看守所床具标志内容,并用下列方法检验标志的清晰和永久性:a)用棉布沾上蒸馏水在有标志的地方擦15s;b)用棉布沾上甲醇在同一地方擦15s;c)用棉布沾上异丙醇在同一地方擦15s。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2的要求。6.3 结构检验6.3.1 目视检查看守所床具及组成部件,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1的要求。6.3.2 目视检查床板制作材质,用精度为0.02mm量具测量床板厚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2的要求。6.3.3 目视检查床架各部件的配置情况,检查床架制作材质及其抗拉强度,用精度为1mm量具对横梁净间隔进行测量,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3的要求。6.3.4 检查床箱配置情况,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4的要求。6.3.5 检查Y型床侧板的制作材质及其抗拉强度,检查侧板与床架之间的连接,用精度为1mm的量具测量侧板底边与地面之间的距离,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5的要求。6.3.6 检查W型床是否设置下横梁,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3.6的要求。6.4 尺寸检验6.4.1 用1mm精度量具对看守所床具外形尺寸进行测量,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1的要求。6.4.2 用1mm精度量具对看守所床具床板尺寸、床板对角线尺寸、床架尺寸进行测量,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2的要求。6.4.3 用精度为0.02mm和1mm量具测量床板上表面的平面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3的要求。6.4.4 用精度为0.02mm量具测量床架高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4的要求。6.4.5 用塞尺测量床板与床架四周间隙,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4.5的要求。6.5 强度检验6.5.1 用0.02mm精度量具测量制作床架材料的壁厚,检查材质的质量保证书或制作拉力样件在拉力试验机上,进行抗拉强度测试,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1的要求。6.5.2 目视检查床架各部位连接点,对接焊缝和角焊缝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按GB/T265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2的要求。6.5.3 床板静载荷按GB/T 10357.6-1992中第5章要求规定,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3的要求。6.5.4床板集中静载荷试验按GB/T 10357.6-1992中第5章要求规定,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4的要求。6.5.5 床板长边静载荷按GB/T 10357.6-1992中第5章要求规定,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5的要求。6.5.6 用40kg沙袋从1.5m高处对床板最薄弱处自由跌落冲击9次,试验后检查床板是否出现裂缝、断裂、翘起、开焊或连接件脱落现象,测量残余变形量,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6的要求。 6.5.7 用40kg沙袋从1.5m高处对Y型床侧板最薄弱处自由冲击9次,试验后检查侧板是否出现裂缝、断裂、翘起、开焊或连接件脱落现象,测量残余变形量,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5.7的要求。6.6 耐腐蚀性检验6.6.1 用材质及表面处理方法与床具金属部件一致的样件进行试验,样件长度应大于等于255mm,样件切割边缘应适当的材料进行防腐蚀涂覆(如油漆、石蜡或粘结胶带等);盐雾箱内温度为35℃±2℃,相对湿度大于95%,溶解50g±5g化学纯的氯化钠于蒸馏水中成1L,溶液的pH值可用化学纯的盐酸或氢氧化钠调整到6~7的范围(用pH计测量),盐雾箱内温度达到实验温度时,放入金属样件,在规定的周期内连续喷雾不得中断,试验结束后从盐雾试验箱中取出金属样件,用流动冷水(低于35℃)轻轻冲洗或用海绵等从表面除去盐沉积物,然后立即进行80℃±2℃,30min的干燥,干燥后在5min内检查金属样件的腐蚀程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1的要求。6.6.2 用材质、表面处理方法及厚度与床具非金属部件一致的样件进行试验,样件长度应为200mm,宽度应为100mm,按GB/T 4893.1的规定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6.2的要求。6.7 表面涂覆层检验6.7.1 金属部件的表面涂覆层的抗冲击强度按GB/T 1732-1993规定试验,非金属部件的表面涂覆层的抗冲击强度按GB/T 4893.9-1992规定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7.1的要求。6.7.2 金属部件表面涂覆层附着力按GB/T 1720规定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7.2的要求。 6.7.3 床板表面的涂覆层的耐磨性按GB/T 4893.8-1985规定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7.3的要求。 6.8 耐湿热性能检验分别制作材质、表面处理方法及厚度与床板一致的试验样件,样件长度应为200mm,宽度应为100mm,按GB/T 4893.2的规定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8的要求。6.9 耐干热性能检验分别制作材质、表面处理方法及厚度与床板一致的试验样件,样件长度应为200mm,宽度应为100mm,按GB/T 4893.3-2005的规定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9的要求。6.10 耐冷热温差性能检验分别制作材质、表面处理方法及厚度与床板一致的试验样件,样件长度应为200mm,宽度应为100mm,按GB/T 4893.7-1985的规定试验,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0的要求。6.11 安装检验6.11.1 检查地脚连接件的放置情况,用精度为0.02mm精度量具测量固定连接件的厚度,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1的要求。6.11.2 检查床架立柱与地面连接的点数及固定螺栓的规格,判定结果是否符合5.11.2的要求。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7.2 型式检验7.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正式生产后当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 正常生产时每两年检测一次;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 主管部门或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7.2.2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要求、试验方法和不合格分类按表4的规定执行。7.2.3 型式检验的样品数量应至少为两套。7.3 出厂检验7.3.1 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8 包装8.1.1 看守所床具的外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标志应有下列内容:a) 型号,制造厂名,产地,商标,售后服务电话;b) 产品出厂编号;c) 制造日期。包装内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附件、质量保修卡(内含售后服务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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