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招标公告

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
招标编号:********0606

招标公告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项目概况: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为现状城市主干道,全长5745.097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人行道和绿道、公交站台铺装、检查井提升加固,绿道交通标志标线、道路照明工程、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约5484万元。

3、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5、计划工期:必须在2013年9月20日前完工,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具备);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及2.2的资质;如不能同时具备2.1及2.2的资质,也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若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企业,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成联合体,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须具备);

4、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具备);

5、投标单位企业状况(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符合):

(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6、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质量验收合格的1个或以上单项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1:如组成联合体,则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由牵头人提供。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须为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方为有效;业绩认定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注2:企业业绩还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查询路径,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7、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施工员(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至少2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聘任书或管理手册等)。

所有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购买的2013年1月-2013年6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上述人员不能在异地重复购买社保,如发现并经查证,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论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申请人。

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双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广东省外建筑企业用于此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建设厅办理进粤备案。

10、 其它要求:

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7月 26日~2013年8月 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方式一、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提供PDF及EXCEL版,以PDF版为准,EXCEL版仅作为辅助材料使用)

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2013年7月29日~2013年8月2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卢先生 苏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账号:****************6③款项来源: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招标文件费④缴费金额:10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3年8月2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提供PDF及EXCEL版,以PDF版为准,EXCEL版仅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和投标报名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如组成联合体,前述证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组成联合体,由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组成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投标担保银行汇款凭证、社保证明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3年8月12日 上午8时 30分~ 9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如组成联合体必须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如投标人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则法定代表人在验证身份后即可离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7- ********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卢先生 苏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招标文件下载
图纸下载
工程答疑
打 印
关 闭
网上投标

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时 间: 2013年7 月 日招标代理单位(章):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 间:2013年 7 月 日备 案 单 位: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时 间: 2013年7 月 日 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最低价评标办法、低报价平均值评标办法、二次平均值评标办法、A B值评标办法、综合评标办法、两阶段A B值评标办法几种评标办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八、《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10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反映。九、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以南海区招标文件范本为蓝本,字体大小及型号按范本字体不得修改、内容不得删减。如有变更的条款,使用仿宋加粗小二号字体以作标记;如有内容不适合本项目的,应以倾斜阴影字体标记,不得删除。凡是变更条款而没有使用仿宋加粗小二号字体以作标记或随意删减内容的,与范本条款不一致时,解释以南海区招标文件范本优先。(注:倾斜阴影字体格式——“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目 录第一卷7第一章 招标公告8一、 招标条件8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8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8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10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10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11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12八、联系方式1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总则261.1 项目概况261.2 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26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261.4 投标人资格要求261.5 费用承担271.6 保密281.7 语言文字281.8 计量单位281.9 踏勘现场281.10 投标预备会281.11 分包291.12 偏离292. 招标文件29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9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93. 投标文件30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03.2 投标报价303.3 投标有效期313.4 投标保证金31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323.6 备选投标方案33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34. 投标33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34.2 投标文件的递交344.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344.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355. 开标355.1 开标时间和地点355.2 开标程序356. 评标366.1 评标委员会376.2 评标原则376.3 评标377. 合同授予377.1 定标方式377.2 中标通知377.3 履约担保387.4 签订合同387.5 标后跟踪3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98.1 重新招标398.2 不再招标399. 纪律和监督39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9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0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0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09.5 投诉4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0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41附表二:问题的澄清42第三章 评标办法43评标办法前附表431. 评标方法4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5第一节合同协议书56第二节 合同通用条款59第三节 合同专用条款60第四节 合同附件格式8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86第二卷87第六章图 纸(另附)87第三卷87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7第四卷8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8封面89目 录9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1(一)投标函91(二)投标函附录92二、投标承诺书93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95四、联合体协议书97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8六、技术标汇总表109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110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有)111九、资格审查资料112目 录113(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114(二)、联合体协议书116(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7(四)、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119(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20(六)、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21(七)、项目管理机构表122项目管理机构表(1)—汇总表122项目管理机构表(2)—主要人员简历表123(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24(八)、其他材料(如有)125附件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126 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2、项目概况: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为现状城市主干道,全长5745.097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人行道和绿道、公交站台铺装、检查井提升加固,绿道交通标志标线、道路照明工程、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约5484万元。3、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5、计划工期:必须在2013年9月20日前完工,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具备);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及2.2的资质;如不能同时具备2.1及2.2的资质,也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若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企业,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成联合体,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须具备);4、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具备);5、投标单位企业状况(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符合):(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6、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质量验收合格的1个或以上单项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1:如组成联合体,则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由牵头人提供。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须为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方为有效;业绩认定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注2:企业业绩还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查询路径,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7、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 (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2)施工员(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至少2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聘任书或管理手册等)。所有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购买的2013年1月-2013年6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上述人员不能在异地重复购买社保,如发现并经查证,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论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申请人。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双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广东省外建筑企业用于此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建设厅办理进粤备案。10、 其它要求: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7月26日~2013年8月 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方式一、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提供PDF及EXCEL版,以PDF版为准,EXCEL版仅作为辅助材料使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2013年7月29日~2013年8月2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 电话:****-********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卢先生 苏先生联系电话:****-********传真:****-********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账号:****************6③款项来源: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招标文件费④缴费金额:10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3年8月 2 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提供PDF及EXCEL版,以PDF版为准,EXCEL版仅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和投标报名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如组成联合体,前述证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组成联合体,由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组成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投标担保银行汇款凭证、社保证明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备查。2、递交时间:2013年8月12日 上午8时 30分~ 9时3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如组成联合体必须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如投标人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则法定代表人在验证身份后即可离场)。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57- ********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邮 编:528200联 系 人: 卢先生苏先生电 话:****-********传 真:****-********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联系人:刘勇电话:0757- ********电子邮件: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联系人:苏先生 卢先生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1.1.4项目名称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1.1.5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1.2.1资金来源自筹工程款支付办法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正式进场且满足有关规定后,按合同总价的30%预付备料款;工程完成80%时,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结算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余下5%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整体保修期、养护期为1年)。需保修期期满且认为无质量遗漏问题后30天内结清余款(不计利息)。收款时必须为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佛山)管理的原则。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发包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发包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并处以50万元罚款。为了加强对市政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持施工场地整洁美观, 制定以下办法:(1)承包人中标后5天内,必须按中标价款的2%(不得低于人民币2万元)存入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专账。(2)为确保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我公司对工地实行不定期检查并结合建设办建工组或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巡查意见,对检查不合格又拒绝整改的、对存在问题无落实整改的项目,发包人可以动用押金处理问题。(3)安全文明施工押金的退还: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视第(2)点情况将全额或余额无息退还。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本年度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必须在2013年 9 月20 日前完工,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1、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具备);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及2.2的资质;如不能同时具备2.1及2.2的资质,也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若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企业,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成联合体,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须具备);4、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具备);5、投标单位企业状况(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符合):(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财务要求:/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质量验收合格的1个或以上单项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1:如组成联合体,则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由牵头人提供。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须为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方为有效;业绩认定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注2:企业业绩还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查询路径,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 (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至少2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聘任书或管理手册等)。所有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购买的2013年1月-2013年6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上述人员不能在异地重复购买社保,如发现并经查证,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论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申请人。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广东省外建筑企业用于此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建设厅办理进粤备案。其他要求: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R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R不召开本次工程招标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单位对于招标文件、图纸和踏勘项目现场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期8天前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地址)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单位(传真电话)。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0.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间8 天以前1.10.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间5天以前1.11分包R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1.12偏离□不允许R允许本项目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澄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答疑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间 8 天以前2.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时间: 2013年8月12日9时 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的公告栏(http://www.nhcet.com)在投标截止日5天以前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同上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截止前递交的修改文件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4.1投标担保金投标担保金的形式:到账投标担保金额的金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71万元(其中人民币80万元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71万元作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挂靠”、不“围标” 、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不放弃中标、按时签订施工合同的投标信誉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担保金应从投标人(牵头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细节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须知》3.5.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5.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指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5.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 201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R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指定需签名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不得使用签名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资料均应加盖骑缝章。如组成联合体,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资料需要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均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3.7.4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审查资料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两份。投标文件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壹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R分册装订,共分 两 册,分别为: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八章资格审查资料的格式投标文件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每册采用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1)写明招标人名称;(2)写明投标人名称;(3) 工程;(4) _年 _月 _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下同)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R是,退还安排:未按规定递交投标担保的将不接受其投标,退回其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2)开标顺序:先到先开、后到后开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5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是5人以上的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经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R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人7.2.1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nhcet.com/)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与投标最高限价之间的差额,但不少于中标价款的8%。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交付履约担保,逾期不交,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9.5监督部门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邮编:528200 电话:****-********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2楼投标人可以在评标公示期内凭单位的介绍信或单位证明或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投标员证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对评标结果及本单位废标原因进行查询,如投标人对此次招标有异议,可以按照七部委第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10年1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质量验收合格的1个或以上单项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①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②在本项目投标期间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在最近三年内曾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R设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预算审核备案价为:人民币********.57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1元,(即招标备案的预算总价下浮10%);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R不采用□采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R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所有内容一起刻录在电子光盘中,光盘需保证无病毒、不留密码,光盘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若光盘与书面的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书面投标文件的正本为准。(其中拟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须转换成EXCLE格式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不须附上相关证照的复印或扫描件)所有光盘需保证无病毒、不留密码,光盘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若光盘与书面的文件内容不一致,以书面文件的正本为准。(其中拟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须转换成EXCLE格式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不须附上相关证照的复印或扫描件)企业业绩提供的网站查询路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刻录在资格审查资料电子光盘中,以供核查,未能通过网站查询的相关资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电子光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并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最后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R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投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如组成联合体必须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如投标人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则法定代表人在验证身份后即可离场)。10.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0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办法R低报价平均值评标办法□ 二次平均值评标办法□ A B值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办法□ 两阶段A B值评标办法(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的资料原件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2)资质证书副本(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组成联合体,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须提供)(4)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5)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6)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7)业绩证明材料(如组成联合体,则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由牵头人提供)(8)社保证明(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1)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4)报价说明(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清单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可调材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对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进行清单综合单价报价。(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第1.3.1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擅自增减清单项目子项及清单工程量数量,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5)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规费及税金按表中规定的费率计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的报价不得低于表中所列的最低值。详见下表:序号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费率一、规费及税金规费防洪工程维护费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0.12%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0.1%税金不含税工程造价3.477%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序号单项工程名称投标人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的最低值(元)1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道路工程272062.08 2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照明工程 209239.553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交通信号灯迁移工程1813.264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排水工程31404.135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绿化工程260835.286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景观工程107058.18合计 882412.48(6)在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其它项目费”中,“预算包干费”和“材料检验试验费”在每个单位工程的‘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计算;结算时,对于投标文件中有的项目,按中标单位投标时的费率计算该两项费用;投标文件中无的项目,参照备案预算相关费率计算后乘结算系数(中标价/招标预算审核备案价)下浮处理。关于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 关于投标报价应注意的问题: (1)施工期间,发包人因客观因素有权提出变更(包括增减的工程量),施工单位必须配合。(2)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提供临时施工水电的水源、电源,由承包人按需要自行报装,发包人可提供协助。     (3)承包人须办理各种报建等手续(如需办理时);  (4)承包人应考虑在夜间施工可能不能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因素;  (5)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6)施工场地内的地下各种管线设施,承包人须自行探测调查,保证原有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若有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以下的措施项目及其它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予增加该部分的费用:    ①道路维持交通费;     ②工程施工降排水费;     ③临时施工水电安装(甲方不提供水源、电源,由施工单位按需要自行报装);   ④其它措施费用。(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清理及运输费用,在投标标价中综合考虑。本工程种植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清理施工现场四周的施工杂物,施工中保护好已施工好的路缘石、路面等设施,并保证道路及施工现场整洁。2. 本工程的承包人必须按佛山市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工(2006)70号)执行。3. 承包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时应按发包人提供周边建筑物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及周边做足安全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嘈音和保持现场周围环境清洁,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对工程周围环境恢复原貌,包括工程施工期间占用的场地及道路,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佛山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疏导费用以及相关部门协调费,其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不予补偿。  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发包人只负责协助。  5. 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提供针对该工程的施工环境、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该部分的措施费用。在开工前,承包人应将施工方案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实施,若监理工程师或招标单位认为该施工方案需修改或调整,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 用于本工程的一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与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办理其施工机械设备和雇佣职工安全事故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应被认为已摊入个工程细目的单价之内,不单独支付。 7. 由于雨天施工等相关情况产生需要疏通积水、铺设施工便道等措施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上述措施涉及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将不另行签证增加工程款项。  8.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监察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措施。车辆运输土方必须用帆布遮盖密封后才能上路,施工车辆通行临时便桥、便道的修筑以及维护、清扫及淋水所发生费用由承包者负责。工程中所用的一切材料纳入工程包工包料总承包范围。  9. 承包人必须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办理社保等保险,提供安全保障,并接受发包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因承包人未能按时发放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中扣出相应金额,作为代支的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造成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和其他后果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给发包人造成了较严重的信誉损伤或影响的,发包人有权追究其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0. 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设备安排进驻施工现场,并在进场的同时将项目管理层的人员分工和机构设置报告交给招标人,发包人将据投标文件中的人员清单进行检查,如发现承包人未按规定派驻人员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000元/人次的处罚。另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和参与每次的工程例会,如有缺席,将对其罚款2000元/次处理。 11. 在施工期间,如局部工程未能交付给承包人进行施工的,则在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3天内,承包人必须组织进场施工,否则按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5%的金额作为处罚金。12. 种植土进场前须送样土检验,经发包人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场。  13. 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所有绿化苗木(包括规格和形态)及其他材料等,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并同意后方能进场种植和安装。13.1树穴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种植。  13.2迁移到其它绿地的苗木的树穴为扩大穴的标准,同时种植土必须为改良过的熟耕土,每个树穴放10公斤的泥炭土,并拌匀和注意避免发生烧根现象。13.3按《绿化施工规范》,做好大树移植的技术措施。14. 挖树穴注意避免对地下电缆及其它管线破坏,如因发生施工原因而产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  15. 本工程的苗木保养期为12个月。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当天算起。保养期间应做好淋水、施肥、除虫、修剪、扫白等保养工作。有死苗、坏苗的应及时补种更换。非承包方责任,要求承包方更换的,补种修复的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16. 在养护期内,应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并按设计意图,按植物生态特性:喜阳、喜阴、耐旱、耐湿等分别养护,且据植物生长不同阶段及时调整,保持丰富的层次和群落结构。在养护期内负责清杂物、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剪整形、抹不定芽、防风、防治病虫害(应选用无公害农药)、除杂草、排渍除涝等。  17. 保养期内凡有坏苗、死苗的,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指令及时更换、补种。如承包人未能及时更换、补种的,发包人有权另聘施工单位负责苗木的更换、补种,其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余下结算价的10%中扣除。保养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淋水、除虫、施肥、修剪、更换、补种苗木等)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业主不另外支付。 18. 本工程所有种植的植物必须保证成活,如保养期内种植的苗木死亡的,承包人须无条件重新种植同样规格的苗木。19. 成活养护、保存保养要求  (1)承包人在保养期内须按有关绿化保养标准进行管理,施工期内承包人应足够数量人员驻地养护,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  (2)保养期内,如出现有苗木枯死或不符合生长要求,承包人应及时更换或补种,保养期内的一切费用支出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3)在施工及保养期内,承包人须有可靠的措施,对自己所完成工程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避免各种外在因素的破坏(如人为因素、自然气候等的影响),确保工程符合质量验收规定。(4)保养期满验收时,要确保苗木成活率、植被覆盖率可靠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否则保养期相应顺延。20.新增电缆及迁改给水管暂不考虑土方。21.雕塑只计算基础,公交亭和立交景观未二次深化设计,暂不考虑。22.移植的乔木,只考虑起挖原有乔木并晕倒建设单位指定位置种植,不考虑移植后保养费用。23.照明工程中新装路灯的基础土方按如下考虑:“佛山一环-虹岭路段”,由与该路段路灯位于新造绿化带中,施工前绿化带已开挖,故基础土方开挖顶面聪已完成的绿化开挖面算起;而“佛山一环-科技北路段”,由于未有开挖,故路灯基础土方开挖从现状绿化带面层算起。(5)其他要求:1、如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一经查实,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招标人以及监督管理部门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2、投标报价时如未对措施项目费作报价,则结算时招标人不予增加相关的措施费用。3、因发包人要求的变更(例如:设计变更、规划调整等)而导致的工程量减少,发包人不予补偿,工程结算时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工程结算办法进行结算。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招标文件重要内容的摘录、补充或细化,如有与招标文件正文内容不一致,应以本表内容为准;特别是补充或细化条款,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否则责任自负。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支付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签定合同协议书及与此有关的其他事项的确认;投标文件需要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均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南海区招投标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结合施工图纸,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8天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邮件至nhhongzheng@126.com)或书面传真的方式传真至招标代理单位(传真电话:0757--86368680)。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1.10.2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过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的公告栏(http://www.nhcet.com)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发布。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前8天以前以发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澄清,以及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均通过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的公告栏(http://www.nhcet.com)在投标截止日5天以前发布。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2.2.2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如有必要,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投标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技术汇总表;(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资格审查资料(见本须知第3.5条)。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3.1.3 本章第3.1.1条(1)至(6)目装订成一册为“投标文件”,(7)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装订在相应评审内容册,(8)目装订成一册为“资格审查资料”。3.2 投标报价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清单计价的方式进行报价,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签证工程量及综合单价进行结算。3.2.2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4在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其它项目费”中,“预算包干费”和“材料检验试验费”在每个单位工程的‘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计算;结算时,对于投标文件中有的项目,按中标单位投标时的费率计算该两项费用;投标文件中无的项目,参照备案预算相关费率计算后乘结算系数(中标价/招标预算审核备案价)下浮处理。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规定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拒绝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3.1.3条款规定修正标价;(3)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4)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4.4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7日内,应将合同送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凭合同备案回执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退保证金事宜。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复印件。3.5.2 “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中应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证的复印件。3.5.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适用)3.5.4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6 “项目管理机构表”由表(1)和表(2)组成。在“项目管理机构表(2)—主要人员简历表”后应附投标须知前附表对应10.11中要求的拟安排人员的相应证件等材料的复印件。3.5.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和提供资料)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不得使用签名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资料均应加盖骑缝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4.1.2 资格审查资料不必密封。投标文件采用密封袋密封。将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起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相关信息,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资料(包含资格审查资料)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并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然后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4.1.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4.1.1款、4.1.2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2.2.2条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2 由招标人或由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投标文件,并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1)如投标人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凭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已购招标文件”章以及签字确认的银行缴款单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2)如投标人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必须在开标当天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和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和报名费,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4.2.3 如果出现同一个投标单位对本工程递交两份或以上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且相关证照原件齐全的投标文件。4.2.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且相关证照原件齐全的投标文件。4.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4.3.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2.2.2条规定。4.3.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4.3.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份,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3份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4.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4.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4.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4.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人(如组成联合体必须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如投标人代表为授权委托人时,则法定代表人在验证身份后即可离场)。5.2 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当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单位少于11家时,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后拆封所有投标担保到账、投标资料密封合格、投标代表身份验证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递交投标资料且投标担保到账、投标资料密封合格、投标代表身份验证合格的投标人多于11家时,则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评审完毕后,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仍多于11家时,则由招标人在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70%(四舍五入到整数)的投标人,开启其投标文件,不再开启其余的30%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代表到场,并过机验证投标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默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注:在对投标人代表验证身份证后的整个开标的过程中,如投标人在约定时间未到达开标室现场参与开标或摇珠的,则视为其默认各阶段的开标结果。6. 评标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7.2.1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提请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7.2.2 评标公示后,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将招投标情况报告送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须经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确认。7.2.3 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应按规定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金额为中标价的万分之九。如中标候选人未按规定缴交该笔费用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派法定代表人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 标后跟踪7.5.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须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的名单单独列表,并附各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职称证(如有)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7.5.2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将联合区建设局建工科、区质监站将定期到施工现场对中标人进行检查。如发现中标人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到位、或与投标承诺人员不一致的,该单位将被列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人的;(2)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3)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4)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8.2 不再招标根据相关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以及《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月日时前递交至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 室,或传真至 0757-(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项目采用低报价平均值评标办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一致且与资格审查时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签名印章),且加盖了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且没有出现关键内容模糊不清的。联合体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则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成联合体,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须具备)诚信手册具备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具备)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及2、的资质;如不能同时具备1、及2、的资质,也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若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企业,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2010年1月1日至今曾独立完成质量验收合格的1个或以上单项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1:如组成联合体,则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由牵头人提供。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须为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方为有效;业绩认定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注2:企业业绩还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查询路径,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企业状况(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符合)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其它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至少2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聘任书或管理手册等)。社保证明所有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为其购买的2013年1月-2013年6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上述人员不能在异地重复购买社保,如发现并经查证,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论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员不得相互兼任。 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方式,从投标人(牵头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其他要求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双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广东省外建筑企业用于此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建设厅办理进粤备案。3、广东省外建筑企业用于此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建设厅办理进粤备案。联合体投标人(如有)/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项规定,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4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 1. 评标方法1.1本工程采用低报价平均值评标定标办法。1.2 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11名时,由招标人在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70%(四舍五入到整数)的投标人,开启其投标文件,不再开启其余的30%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少于11名时,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3 评标委员会对公开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等内容)。1.4 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其报价由低往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去除排名第一的投标报价,取排名第二至第五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当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出现2个或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按由低往高的顺序依次排序均在前5名内的,则计算评标基准值时不分先后,各占一个名额。)1.5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低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若没有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价时,等于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1.6 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均符合成为中标候选人的条件时,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1.7 定标1.7.1 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1.7.2在评标结束后,经招标人及监督单位查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料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及没收投标投保外,还将按相关的规定进行惩处。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本工程将重新组织招标。1.7.3 在评标结束后,经招标人及监督单位查实,如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料有发现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本工程将重新组织招标,如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料有发现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将其投标文件定为废标,但评审时确定的评标基准值不作改变。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及资格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控制价或标底(如果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可委托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清标工作小组完成清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清标工作可以在评标工作开始之前完成,也可以与评标工作平行进行。清标工作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清标成果应当经过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确认,经过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的清标成果视同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以书面方式追加对清标工作小组的授权,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A2.4.3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3.1.1 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7 项,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评审及详细评审。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A3.4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A3.4.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集中列示。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A3.5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A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2 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5推荐中标候选人A5.1汇总评标结果投标报价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汇总评标结果。A5.2 推荐中标候选人A5.2.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以及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2.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3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A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A7.补充条款…… 附件B:废标条件废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废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B1.6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B1.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签名印章),或未加盖骑缝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B1.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投标担保金;B1.9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齐全或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B1.10投标文件存在本须知规定的细微偏差,要求其补正,拒绝补正的;B1.1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B1.12投标总报价和各清单项目报价超出投标限价的规定;B1.13相关费用项目(规费、税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未按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费率、计费基础、金额填报或计算;B1.14投标文件中擅自增减清单项目子项及清单工程量数量;B1.15出现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属于废标的其它情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工程内容: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为现状城市主干道,全长5745.097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人行道和绿道、公交站台铺装、检查井提升加固,绿道交通标志标线、道路照明工程、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5484万元。结构形式: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必须在2013年 9月20日前完工,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项目单价:R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授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授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年 月 日订立合同地点: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第二节 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广东省建设厅推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9)第二部分第三节 合同专用条款1、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2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①本合同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②相关补充协议书;③招标文件、招标资料补充通知;④合同通用条款;⑤施工图纸;⑥投标文件及其附件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双方有关工程的磋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5、施工设计图纸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一式六份6、通讯联络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 通讯地址: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监理单位: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7、工程分包7.5(1) 指定分包工程: / (2)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13、交通运输13.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13.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13.4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 (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19 发包人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由中标单位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 (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 (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提出具体方案并实施保护措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如有损毁,由承包人负责。 (10) 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 19.4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2)提供的份数:/19.5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R 其他: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 □支票支付R其他方式:工程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转帐支票的方式支付,具体由业主确定支付方式。20、承包人20.2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6) 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符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8)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提出具体方案并实施保护措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如有损毁,由承包人负责。 20.4承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1)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2) 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 21、现场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更换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设备安排进驻施工现场,并在进场的同时将项目管理层的人员分工和机构设置报告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将据投标文件中的人员清单进行检查,如发现承包热未按规定派驻人员的,发包人有权对中标单位处以1000元/人次的处罚。另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和参与每次的工程例会,如有缺席,将对其罚款2000元/次处理。 罚款金额由承包人支付并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代扣。22、发包人代表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23、监理工程师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 (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4、造价工程师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24.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5、承包人代表25.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6、指定分包人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有关规定:(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 (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28、工程担保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银行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与投标最高限价之间的差额,但不少于中标价款的8%。28.2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 支付担保的金额: /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其他时间,具体为: (3) 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 28.5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31、不可抗力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九级以上持续一天以上的大风;(2)暴雨级持续两天以上的大雨;(3)山洪暴发;(4)八级以上的地震。32、保险32.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通用条款32.1款的第(1)项;□通用条款32.1款的第(2)项;□通用条款32.1款的第(3)项。32.8担保内容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33、进度计划和报告33.3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应按施工任务单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承包人的施工总体计划、分期计划、月度计划应按要求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调整,并报发包人批准后方能实施(但发包人批准并不视同对工期的认可)。34、开工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内签发开工令。□按照通用条款规定的42条□其他时间: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36、工期及工期延误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日历天 36.2工期其他约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5天内经监理单位、招标人的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36.3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招标人将对其收取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38、提前竣工 38.1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42、质量目标42.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5.1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45.5 治安管理的约定:/46、测量放线46.1 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46.4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R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49.2 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49.3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中间验收部位有: 55、工程试车55.1是否需要试车□√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56、工程变更56.4 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58、竣工验收58.1 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58.11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6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 59.8 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79号令)的相关规定以及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3、暂列金额 63.1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元。65、暂估价65.3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元。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R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66.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1)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人民币30万元。(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66.3其他要求: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每延误一天,发包人将对其收取工期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5天内经监理单位、发包人的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67、优质优价奖67.1优质优价奖的约定:R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67.2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3%,即/元;□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2%,即/元; □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1%,即/元。 68、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68.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工程量的偏差;□√工程变更;□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其他调整因素:详见95条款7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71.1发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将组织进行图纸会审,承包人应在此前核实工程量清单内容并提出需要修正的有关内容。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三方核实并确定后按修正后的工程数量实施施工。72、工程变更事件72.4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详见95条款。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3.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详见95条款。73.3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详见95条款。75、现场签证事件75.3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76、物价涨落事件76.1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R 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则本款不适用。□ 物价涨落超过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1) 固定系数a为/ ;(2) 人工权重系数b为/ ;(3) 机械台班权重系数c为/ ;(4) 钢筋权重系数d为/ ;(5) 其他资源的权重系数:/ 。76.2 调整合同价款日期:□招标工程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非招标工程的合同订立时间:□√按以下方法调整:详见95条款。78、支付事项78.2 计算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其他为: /。79、预付款79.1预付款的约定□ 没有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总造价的10%,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79.2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79.4预付款低扣办法:□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款项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其他方式: / 80、安全文明施工费80.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及范围:R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R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80.2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R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 其他:/81、进度款81.1支付期间: □以月为单位。具体为: □以季度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正式进场且满足有关规定后,按合同总价的30%预付备料款;工程完成80%时,付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结算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后,付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余下5%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整体保修期、养护期为1年)。需保修期期满且认为无质量遗漏问题后30天内结清余款(不计利息)。收款时必须为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佛山)管理的原则。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发包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发包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并处以50万元罚款。为了加强对市政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持施工场地整洁美观, 制定以下办法:(1)承包人中标后5天内,必须按中标价款的2%(不得低于人民币2万元)存入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押金专账。(2)为确保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我公司对工地实行不定期检查并结合建设办建工组或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巡查意见,对检查不合格又拒绝整改的、对存在问题无落实整改的项目,发包人可以动用押金处理问题。(3)安全文明施工押金的退还: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视第(2)点情况将全额或余额无息退还。81.2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 / 元。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82.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另作约定:84、质量保证金84.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5%。R其他:按工程结算价的5%(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R其他扣留方式: 按工程结算价的5%84.3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85、最终清算付款85.1 最终结算申请报告提交份数:提交期限:86、合同争议86.4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1)……(2)……(3)……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保密要求91.1保密信息的期限: 94、合同份数94.1提供合同文本R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94.2合同副本的份数( ),其中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95、补充条款95.1 结算条款95.1.1、本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95.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可调材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对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进行清单报价,结算时按以下约定的条款以及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以及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及竣工图纸为依据。95.1.3、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符合下列的情况时可作为结算依据:95.1.3.1工程量以及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及竣工图纸为依据。95.1.3.2成功的索赔引起的费用的增减。95.1.3.3因发包人提出赶工要求而引起的费用的增加。95.1.3.4合同规定的奖罚金情况的发生。95.1.4、本工程按如下方式进行结算:95.1.4.1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有相关清单项目(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措施费表二中的清单项目):95.1.4.1.1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变化在±10%内(含10%)的,按承包人的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95.1.4.1.2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减超过10%外的,其超过10%的部分工程量按招标备案预算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95.1.4.2承包人的投标预算中没有的清单项目,以经三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2010年相对应的专业工程定额及配套文件;材料价及人工费按施工期间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计算;特殊材料如无发布价的,可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证价格,但最终价格按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后为准;规费、税金等的计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相关费率参考招标备案预算);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款项后,并乘以结算系数进行总价下浮结算。(注:结算系数=中标总价 ÷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95.1.4.3投标人的报价已包含完成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范围内所需的全部措施费用。措施费表一中所提供的内容只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措施费表一中以“项”或“宗”增加或减少内容并列项报价,在结算时,除发生较大变更、招标人及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另外增加签证的除外,该部分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本次工程的施工现场围蔽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中标单位负责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及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围蔽工程费用已包含在措施项目费用报价中,结算时不就此费用进行签证补偿,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作综合考虑。措施费表二中的项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合以上95.1.4.1及95.1.4.2条款进行结算。95.1.4.4在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其它项目费”中,“预算包干费”和“材料检验试验费”在每个单位工程的‘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计算;结算时,对于投标文件中有的项目,按中标单位投标时的费率计算该两项费用;投标文件中无的项目,参照备案预算相关费率计算后乘结算系数(中标价/招标预算审核备案价)下浮处理。95.1.4.5本工程结算最终以狮山财政局审定后的金额为准。95.2资料管理95.2.1承包人必须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工程承包范围内档案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95.2.2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真实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四份(内含电子文件四份),经监理方审核签收后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95.2.3本合同中包含了承包人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的全部费用。95.3若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足额的发放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一经查实,业主有权在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项或保修金中扣留相应的费用,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承包人不得有异议。若承包人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而引发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如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处理事件;未到现场的,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若事件给业主造成了信誉伤害,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95.4在本工程交工验收后5个月内,承包人必须和业主完成竣工验收结算手续,否则作承包人自动放弃该工程的验收结算处理。95.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发包人只负责协助。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淤泥外运许可证等。95.6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排水、降水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报价中,不因任何条件的变化而调整。95.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结算条款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他措施项目费不作调整。95.8其它要求:(1)承包人须无条件办理各种报建等手续;(2)承包人应考虑在夜间施工可能不能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因素;(3)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95.9承包人应当认真考虑该工程所在地的环境因素,分析现场施工环境和与相邻各工地同时施工带来的各种影响,权衡风险,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5.10中标的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招标人只负责协助。95.11如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一经查实,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业主以及监督管理部门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95.12投标报价时如未对措施项目费作报价,则结算时业主不予增加相关的措施费用。95.13 关于投标报价问题:1. 关于投标报价应注意的问题: (1)施工期间,发包人因客观因素有权提出变更(包括增减的工程量),施工单位必须配合。(2)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提供临时施工水电的水源、电源,由承包人按需要自行报装,发包人可提供协助。     (3)承包人须办理各种报建等手续(如需办理时);  (4)承包人应考虑在夜间施工可能不能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因素;  (5)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6)施工场地内的地下各种管线设施,承包人须自行探测调查,保证原有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若有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以下的措施项目及其它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予增加该部分的费用:    ①道路维持交通费;     ②工程施工降排水费;     ③临时施工水电安装(甲方不提供水源、电源,由施工单位按需要自行报装);   ④其它措施费用。(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清理及运输费用,在投标标价中综合考虑。本工程种植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清理施工现场四周的施工杂物,施工中保护好已施工好的路缘石、路面等设施,并保证道路及施工现场整洁。 2. 本工程的承包人必须按佛山市建设局《关于建立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佛建工(2006)70号)执行。 3. 承包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时应按发包人提供周边建筑物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及周边做足安全措施,设置警示标志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尽量控制嘈音和保持现场周围环境清洁,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对工程周围环境恢复原貌,包括工程施工期间占用的场地及道路,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佛山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疏导费用以及相关部门协调费,其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不予补偿。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发包人只负责协助。5. 承包人在开工前应提供针对该工程的施工环境、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该部分的措施费用。在开工前,承包人应将施工方案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批准实施,若监理工程师或招标单位认为该施工方案需修改或调整,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6. 用于本工程的一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与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办理其施工机械设备和雇佣职工安全事故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应被认为已摊入个工程细目的单价之内,不单独支付。 7. 由于雨天施工等相关情况产生需要疏通积水、铺设施工便道等措施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上述措施涉及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将不另行签证增加工程款项。8.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监察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措施。车辆运输土方必须用帆布遮盖密封后才能上路,施工车辆通行临时便桥、便道的修筑以及维护、清扫及淋水所发生费用由承包者负责。工程中所用的一切材料纳入工程包工包料总承包范围。,9. 承包人必须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办理社保等保险,提供安全保障,并接受发包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因承包人未能按时发放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中扣出相应金额,作为代支的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造成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和其他后果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果给发包人造成了较严重的信誉损伤或影响的,发包人有权追究其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10. 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设备安排进驻施工现场,并在进场的同时将项目管理层的人员分工和机构设置报告交给招标人,发包人将据投标文件中的人员清单进行检查,如发现承包人未按规定派驻人员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000元/人次的处罚。另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和参与每次的工程例会,如有缺席,将对其罚款2000元/次处理。 11. 在施工期间,如局部工程未能交付给承包人进行施工的,则在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3天内,承包人必须组织进场施工,否则按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5%的金额作为处罚金。12. 种植土进场前须送样土检验,经发包人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场。13. 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所有绿化苗木(包括规格和形态)及其他材料等,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并同意后方能进场种植和安装。13.1树穴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种植。13.2迁移到其它绿地的苗木的树穴为扩大穴的标准,同时种植土必须为改良过的熟耕土,每个树穴放10公斤的泥炭土,并拌匀和注意避免发生烧根现象。13.3按《绿化施工规范》,做好大树移植的技术措施。14. 挖树穴注意避免对地下电缆及其它管线破坏,如因发生施工原因而产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15. 本工程的苗木保养期为12个月。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当天算起。保养期间应做好淋水、施肥、除虫、修剪、扫白等保养工作。有死苗、坏苗的应及时补种更换。非承包方责任,要求承包方更换的,补种修复的费用由发包方支付。16. 在养护期内,应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并按设计意图,按植物生态特性:喜阳、喜阴、耐旱、耐湿等分别养护,且据植物生长不同阶段及时调整,保持丰富的层次和群落结构。在养护期内负责清杂物、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剪整形、抹不定芽、防风、防治病虫害(应选用无公害农药)、除杂草、排渍除涝等。17. 保养期内凡有坏苗、死苗的,承包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指令及时更换、补种。如承包人未能及时更换、补种的,发包人有权另聘施工单位负责苗木的更换、补种,其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余下结算价的10%中扣除。保养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淋水、除虫、施肥、修剪、更换、补种苗木等)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业主不另外支付。18. 本工程所有种植的植物必须保证成活,如保养期内种植的苗木死亡的,承包人须无条件重新种植同样规格的苗木。 19. 成活养护、保存保养要求 (1)承包人在保养期内须按有关绿化保养标准进行管理,施工期内承包人应足够数量人员驻地养护,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 (2)保养期内,如出现有苗木枯死或不符合生长要求,承包人应及时更换或补种,保养期内的一切费用支出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3)在施工及保养期内,承包人须有可靠的措施,对自己所完成工程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避免各种外在因素的破坏(如人为因素、自然气候等的影响),确保工程符合质量验收规定。(4)保养期满验收时,要确保苗木成活率、植被覆盖率可靠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否则保养期相应顺延。20.新增电缆及迁改给水管暂不考虑土方。21.雕塑只计算基础,公交亭和立交景观未二次深化设计,暂不考虑。22.移植的乔木,只考虑起挖原有乔木并晕倒建设单位指定位置种植,不考虑移植后保养费用。23.照明工程中新装路灯的基础土方按如下考虑:“佛山一环-虹岭路段”,由与该路段路灯位于新造绿化带中,施工前绿化带已开挖,故基础土方开挖顶面聪已完成的绿化开挖面算起;而“佛山一环-科技北路段”,由于未有开挖,故路灯基础土方开挖从现状绿化带面层算起。第四节 合同附件格式合同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承包人负责施工的部位,承包人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对各自完成的工作进行质量保修。2.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养护期)为1年。3. 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 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它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二: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 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8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4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上级部门:(公章)上级部门:(公章)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 天内无条件支付。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 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 保 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地 址: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年月日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二卷第六章图 纸(另附) 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投 标 文 件(正/副本)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年月 日目 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承诺书;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技术汇总表;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有);九、资格审查资料(另册装订)。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 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RMB¥:元,其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在2013年9月 20 日前 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证号:2工期在2013年9 月20 日前完工,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3质量保修期按合同保修书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按招标文件要求5分包不分包6逾期竣工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天7质量标准合格8预付款额度按合同执行9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10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11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人(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2.服从《招标议程工作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3.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5.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或恶意抬价行为。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签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且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担保。7.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诺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8.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及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10.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发出的指令。11.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完全接受业主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12.我们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13.我公司保证在中标后编制详细、具体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若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理。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确保质量,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工。15.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委派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签订合同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6.如我单位中标,将委派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到现场实施施工管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将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列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或根据《佛山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或(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我单位保证在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南海区的计生规定,并接受南海区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投标单位: 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签字)2013年____月____日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职务:________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在15分钟内到达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开标室,否则,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不利的判定。3、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的投标文件并处理本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所有事宜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委托人,该授权代理人为我单位参加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投标的直接责任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___ 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授权委托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在15分钟内到达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开标室,否则,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不利的判定。3、本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上获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 四、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该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必须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中,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副本中可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如投标人的独立投标的,则不需提交该份联合体协议,但需保留该页面并加以说明。)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1.投标总价;2.总说明;3.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5.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7.综合单价分析表(三);8.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9.措施项目报价表(一);10.措施项目报价表(二); 11.其他项目报价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13.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14.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15.计日工报价表;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17.规费、税金项目计算表。 表1 工程投 标 价招 标人: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 年月日 表2总说明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表3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序号单 项 工 程 名 称金额(元)其 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合计表4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单 位 工 程 名 称金额(元)其 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 --合计表5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序号汇总内容计算基础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费1.11.22措施项目费2.1安全文明施工费2.2其他措施项目费3其他项目费3.13.24规费5税金6含税总造价表6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 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本页小计合 计表7综合单价分析表(三)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金额(元)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表8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材料设备编码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 表9措施项目报价表(一)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2345678910合 计注: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表10措施项目报价表(二)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 价本页小计 合 计注:本表适用于以综合单价形式计价的措施项目。表11其他项目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5索赔费用6现场签证费用合 计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表12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23合 计—注:此表投标人应将招标人填写的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3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工程名称: 第页 共页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单价合价合计注:此表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计入招标人指定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内,列入投标总价中。表14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工 程 名 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注:此表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5计 日 工 报 价 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 价一人工1234人 工 小 计二材料123456材料小计三施 工 机 械1234施 工 机 械 小 计合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工 程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招标人发包专业工程2招标人供应材料合计注:此表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中。表17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1.1工程排污费——1.2施工噪音排污费——1.3防洪工程维护费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0.12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0.12税金不含税工程造价3.477合 计 六、技术标汇总表招标单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号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证书号质量目标合格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我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目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工期延误承诺按规定的工期完成,否则,工期每延误一天,我方愿接受罚款每天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注:如页面不够,可另页补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如发现虚假填报,全部责任及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分包人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 要 内 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有) 九、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封面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正/副本)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年月日目 录(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二)、联合体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四)、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六)、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七)、项目管理机构表项目管理机构表(1)—汇总表;项目管理机构表(2)—主要人员简历表;(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九)、其他材料(如有)。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职务:________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在15分钟内到达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开标室,否则,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不利的判定。3、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的投标文件并处理本公司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所有事宜的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委托人,该授权代理人为我单位参加博爱路(佛山一环-虹岭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绿化等配套工程部分投标的直接责任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_______(签字)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___ 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授权委托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在15分钟内到达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开标室,否则,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作出不利的判定。3、本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上获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 (二)、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该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必须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中,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副本中可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如投标人的独立投标的,则不需提交该份联合体协议,但需保留该页面并加以说明。)(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填写本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其它我公司不存在投标须知第1.4.3条款中的情形。备注企业状况(如组成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双方)注:1、本表后须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组成联合体,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本(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均提供),上述证书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如为广东省外企业,还应附在广东省建设厅办理进粤备案登记的相关网页打印资料。2、投标申请人如有发生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在投标期间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等,必须在本表企业状况中说明。如没有发生,应在“企业状况”栏注明“1)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2)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3、如投标单位存在投标须知第1.4.3条款中的情形,应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投标人应附递交投标担保的银行汇款单以及投标人(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证。上述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牵头人)公章,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如组成联合体,则从牵头人基本账户递交投标担保金。 (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个类似项目须单独列表,本表后须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组成联合体,则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由牵头人提供。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须为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方为有效;业绩认定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上述证明文件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牵头人)公章,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2、企业业绩还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或县级以上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查询路径,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企业业绩还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招标人有权到当地对其施工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投标人如有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被没收其投标担保,并且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4.投标人的总部(如总公司、集团公司、局等)或投标人下属机构或专业单位的施工业绩经验将不予认定。 (六)、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列表,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的复印件,业绩认定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七)、项目管理机构表项目管理机构表(1)—汇总表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填入拟派驻人员。2.各人员还应填写《项目管理机构表(2)—主要人员简历表》每人一份,并按要求在表(2)后附相关的证件的复印件。同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1中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所附的证件的原件以供核对。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回。承 诺若我公司中标,将按本表所列人员派驻工地,如进驻的人员与本表名单不一致,我公司同意接受违约处罚,招标人有权中止施工合同,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把我公司列为不诚信企业名单。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 标 人 :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机构表(2)—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1、本表后应附:各人员的相关证件[详细列出,包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施工员的职称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聘任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等)、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2、以上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上社保证明复印件; 3、广东省外建筑企业用于此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建设厅办理进粤备案。还需提供人员已在广东省建设厅办理进粤备案网页打印件,以供核查,如发现不满足进粤备案要求的,不通过资格审查。4、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牵头人)的公章。证件(身份证除外)及证明材料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备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八)、其他材料(如有) 附件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一、本工程招标号为********0606,工程名称简称为 博爱路绿化配套 ,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8.71万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80万元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71万元作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挂靠”、不“围标” 、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不放弃中标、按时签订施工合同的投标信誉保证金)。(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应在2013年8月9日16时内,将上述投标担保金额由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则由牵头人)的基本开户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9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投标单位在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汇入)。若投标人采用系统内通存方式、网上银行汇款方式、EFT系统汇款、同城票据交换方式入账等其他方式汇款而导致投标人到账信息不完整的,招标人将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或作废标处理。投标担保金禁止采用现金存入。二、投标担保由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设统一账户,实行专账管理。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投标担保一次性汇入以下账户之一:△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桂城支行帐号:****************1976地址:南海桂城南新五路20号△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帐号:****************4地址:南海桂城南海大道34号财联大厦首层中国光大银行△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帐号:********6858地址:南海桂城南海大道北59号提示:1、投标人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一次性转入投标担保,但不得将同一笔担保金分开转入不同账户。2、投标人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必须注明以下信息:********0606博爱路绿化配套3、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或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0606 博爱路绿化配套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用于收款银行识别该款项的用途);4、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录入: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帐号、投标人开户行全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交易中心标后退保证金时,我方收款银行能够原路退还该款项给汇款人);5、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三、若因投标人交纳投标担保未按以上要求而导致投标无效或不能参加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四、投标担保交纳汇款凭证是投标条件之一,交纳的投标担保按时到账方可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开标会议前招标人核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与各银行提供的投标担保达账清单,经核实未达账的退回其投标文件。五、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凭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财政专用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六、投标担保的退回金额:①全额退还保证金本金。②利息扣除退款手续费后结余部分退还给投标人。(本金和利息分两笔分别退回)(一)、选择汇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投标担保专账账户的投标担保的退回办法: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于定标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退保证金的具体时间将于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告(网址:www.nhcet.com)。2、流标工程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约于该工程确定流标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原额)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参与流标工程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担保。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两份合同送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其中一份区招标办备案、一份区建设局建工科备案)。中标人凭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收件回执》到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投标人请自行查收。(二)、选择汇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投标担保专账账户的投标担保的退回办法: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于定标后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退保证金的具体时间将于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告(网址:www.nhcet.com)。2、流标工程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约于该工程确定流标后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原额)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参与流标工程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担保。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两份合同送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中标人凭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收件回执》到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担保金退回手续。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投标人请自行查收。(三)、选择汇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投标担保专账账户的投标担保的退回办法: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于定标后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退保证金的具体时间将于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公告(网址:www.nhcet.com)。2、流标工程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约于该工程确定流标后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原额)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各投标人请自行查收。参与流标工程二次招标的投标人,需按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划汇投标担保。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将两份合同送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中标人凭佛山市南海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收件回执》到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担保金退回手续。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电子银行电子汇兑方式直接将投标人的保证金划转回其原汇款账户内,投标人请自行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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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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