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伟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内鱼塘回填工程
海安伟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内鱼塘回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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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伟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内鱼塘回填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伟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内鱼塘回填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市开发区; | |||||||||||||
(2)工程规模:海安伟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内鱼塘回填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含土方回填约9379m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3)招标范围:海安伟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内鱼塘回填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含土方回填,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4)工期:1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报告为准) | |||||||||||||
(5)质量要求:合格 | |||||||||||||
(6)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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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60周岁及以下。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2019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020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2021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名单:南通泓川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溪云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工泰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市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8)其他条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企业资质证书;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e、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f、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截图。 | |||||||||||||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开标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于2021年6月16日到2021年6月22日9 时00分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址(http://ggzyjy.nantong.gov.cn/jyxx/tradeInfo.html)下载。 | |||||||||||||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 22日9时00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626开标室(东海大道69号)。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两小时前,将本项目“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hakfqggzyjyzx@163.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hakfqggzyjyzx@163.com;主题为:******公司+*****项目+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将此邮件自行选择是否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投标人发送了投标函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两次以上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2开标时间:2021年6月22日 9时00 分 开标地点: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六楼626开标室(东海大道69号)。 |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4600元。 | |||||||||||||
8. 本工程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科长联系人:于旭红
?????????????????????????????????????????????电?话:15250671668 电 话:0513-889321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丽平
?????????????????????????????????????????????电话:13291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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