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再生建材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环节业务外包招选公告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再生建材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环节业务外包招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3.项目概况:容东片区再生建材场(以下简称建材场)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南郑村以东,占地225亩,其中建筑垃圾堆体占地约170亩,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已堆存建筑垃圾约200万吨(以现场实际堆存量为准)。
建材场为生态建设公司自主经营的一个业务单元,是新区目前唯一稳定运营的集中式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处理场,开展的主要业务有建筑垃圾收储、处理加工和再生产品销售等。现已投用一套设计处理能力35万吨/年的建筑垃圾移动处理设备,建成一条设计处理能力35万吨/年的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及配套设施(2021年8月底投用);投用一台设计处理能力300吨/小时履带式移动重筛(2021年9月底移交使用)。
详细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清单在报名后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
4.项目工作内容
有意申请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履行建材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环节业务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场区管理、建筑垃圾进场后的管理、建筑垃圾的处理、杂物管理及处置、再生建材生产销售、设备保养维修、安全和环保等工作;申请人自行根据市场情况,投资建设再生建材深加工生产线(至少包含再生砖、再生无机拌合材料等,配套建设简易车间、堆棚等),开展再生建材的生产、销售工作。
主要工作范围如下:
(1)场区管理:负责场区及责任区内的秩序维护、治安管理、环境清洁、应急管理等。
(2)建筑垃圾的管理:指挥计量进场后的建筑垃圾运输车卸料至合适位置、垃圾场内倒运,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相关要求进行堆体管护等。
(3)建筑垃圾的处理:使用采购人提供的生产设备和厂房、电力、水源等生产基础设施(水电等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自行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开展包括建筑垃圾铲装、运输、破碎、筛分和除杂生产等全过程工作,生产合格再生建材产品。
(4)杂物管理及处置:产生的废金属等可回收物由申请人依法销售,销售收入归申请人;产生的轻质物按采购人要求堆放并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处理设施(雄县马务头村南),装卸、运输、处置等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建筑垃圾杂物含量由申请人自行判断。
(5)再生产品管理:包括再生骨料、还原土、再生建材产品等起堆、装卸、码放、倒运、管理和销售等。
(6)设备保养维修: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维修并购置所需耗材备件物资,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承担。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零配件材料使用等接受采购人监管,按批复后的计划和方案实施;维护计划外设备需要进行重大维修维护的,申请人应报采购人说明材料并负责维修处理。
自进场之日起,申请人对设备出现的任何问题负责,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和风险。合同解除或期满时,除折旧和正常磨损外,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要能正常运转使用。
(7)生产和销售:根据市场情况,自行投资建设至少两种再生建材深加工生产线,开展再生建材的生产、销售工作。
(8)安全、环保工作:全部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措施实施、疫情防护、劳保发放使用等)和环境保护(抑尘、废水和污水处置等)等工作。
5.服务期限:生产处理针对建材场目前存储的约200万吨(最终以现场实际堆存量为准)建筑垃圾,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如有新增建筑垃圾量或者续期将另行开展。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3)申请人负责人与本谈判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谈判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谈判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最低要求:
最少拥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的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包括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及建筑垃圾再生建材深加工(须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①、②、③可不在同一项目)。
①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处理:近五年投资建设运营过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破碎筛分)且处理能力不低于50万吨/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政府相关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上载明的规模、时间为准)。
②再生建材深加工:有正在运营的或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运营过建筑垃圾再生建材深加工项目,其中再生无机拌合材料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吨/年,再生砖生产能力折合标砖不低于8000万块/年或折合路面砖不低于30万平方米/年(须提供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③再生产品销售业绩: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再生砖累计销售不低于50万平方米且再生无机拌合材料累计销售不低于70万吨(须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关键页及该合同对应的一份产品检测报告)。
(3)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③近1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④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第②③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三、谈判文件获取
即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17:00,申请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报名确认邮件,邮件主题及内容均为“申请人名称+容东片区再生建材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环节业务外包”,附意向参与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自拟),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确认邮件后24小时内向确认邮箱发送招选资料。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纸质版申请文件需提交一正四副共五份。递交申请文件时同步递交纸质版报名材料。
电子版申请文件需提交U盘一份(电子版为申请文件正本签署后的PDF扫描件,并附OFFICE或WPS等可编辑格式文件版本),电子版申请文件单独密封,随纸质版申请文件正、副本一并递交。
申请文件密封要求:纸质版申请文件同单独密封的电子版申请文件一同包封,封套需注明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在2021年6月23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封套密封线需加盖公章。
申请文件将于2021年6月23日9时00分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由采购人组成的评审和谈判小组对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五、联系方式
纸质文件及电子版申请文件邮寄或送达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金台西路134号河北招标集团雄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工 132*****291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3@qq.com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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