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新建县人防2028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射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新建县人防2028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射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经射行审投资审[2020]28号、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苏防复[2020]8号文件批准,拟新建射阳县人防2028工程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根据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苏房(2019)59号文件有关规定,招标人经研究决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对投标报名申请人资格预审,并在符合公告条件(资质、信用、保密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申请人中,随机确定并邀请6家投标报名申请人参加投标【若符合公告条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6≥人数≥3)家时,全数被邀请参加投标】,被邀请的申请人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参加投标。招标人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1.2项目名称:射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新建县人防2028工程。
1.3建设地点:射阳县城。
1.4招标项目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对应的施工图纸为准。
1.5标段划分:上述招标项目内容为一个标段。
1.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4082.13万元(其中:土建及安装工程3621.22万元;信息化系统工程460.91万元)。
1.7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7月(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招标人确定的开工时间延迟而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1.8工期要求:300天。
1.9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国家保密局、或江苏省保密局核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说明:若不同时具有上述(2)条、(3)条条件,可由具有(2)条条件的与具有(3)条条件的签订联合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若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2)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明确联合体双方(招投标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各自责任、权利、义务。
3)由联合体双方共同办理投标报名、分别领取招标文件(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按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领取中标通知书、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履约担保、办理农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支取手续。
4)联合体各方按相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就工程施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不符合上述条件与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需具有)。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2.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2.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2.6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款支付办法
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进行专户管理,并在完成有关审批程序后,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一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
3.1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
(1)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付中标价(不含信息系统工程)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2)全部房建工程形象进度达正负零完成,再付中标价(不含信息系统工程)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完成,再付中标价(不含信息系统工程)的10%工程款(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2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支付办法
(1)形象进度达全部建筑基础工程完成(出正负零,回填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不含信息系统工程)的10%工程款。
(2)形象进度达全部工程主体结构完成,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10%(不含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款。
(3)形象进度达全部建筑内外粉刷及保温工程、门窗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脚手架拆除工程完成,再付中标价(不含信息系统工程)的10%工程款。
(4)信息系统主要设备进入安装现场,再付信息系统部分中标价的50%工程款。
(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信息系统、消防、暖通、建筑智能化、室外附属等),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
(6)政府审计结束后,承包人完成第一年工程质保相关工作,付至政府审计审定价的90%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
(7)承包人完成第二年工程质保相关工作,付至政府审计审定价的99%工程款(包括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
(8)余政府审计审定价的1%作屋面防水工程质保金,防水质保期满后,质保工作服务到位,结清。
(9)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一律汇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80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若是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文件载明的“账户”。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公告发布
7.1公告发布网址
(1)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fhcxjsj.yancheng.gov.cn/
(2)射阳县人民政府http://www.sheyang.gov.cn/
7.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2日。
8、投标报名
8.1 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2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4:30-18:00。
8.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人民西路66号)。
8.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2)社保机构出具的“潜在投标人为报名经办人在本单位交纳社保的凭据”打印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3)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说明:
(1)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分别委派代理人,各自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共同办理报名手续。
(2)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手续的同时,提交下列资格审查材料与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动态查询处于合格状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3)国家保密局、江苏省保密局核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需提供)
5)拟定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6)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格式自拟)原件。
(3)上述1)-6)项材料(除证书原件)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若是联合体投标,加盖牵头方公章),封袋封面上应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申请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申请日期(加盖公章)。
(4)招标人将要求与被随机确定为投标人的申请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并向发售招标文件【若是联合体投标,分别向联合体各方发售招标文件(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
(5)招标人将向未能被随机确定为投标人的申请人发告知函。
8.4投标报名联系人:张琪。
8.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9、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倪庆成
联系电话:138 5115 0088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招标
|
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