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湾西区棚户区安置房1#-6#楼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刘家湾西区棚户区安置房1#-6#楼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平桥街道办事处刘家湾西区棚户区安置房1#-6#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单位: 信阳市豫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信阳市豫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工程地点: 信阳市平桥区
计划工期: 190天
工程规模; 面积共31885.88㎡,均为砖混结构,地上六层,跃层一层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 营业执照按时年检;
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 外省企业应持<进豫备案介绍信>。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各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投标。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17号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8月19日14时30分,地点为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信阳市豫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平桥区
邮 编: 464000
联 系 人: 邓主任
电 话: 139*****001
招标代理机构: 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中段
邮 编: 464000
联 系 人: 杜工
电 话: 0376—*******
报名监督机构: 信阳市招标办窗口
报名监督电话: ****-*******、****-*******
公告时间: 201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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