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美丽牧场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美丽牧场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美丽牧场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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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温州市畜牧兽医工作目标任务,我县2021年要完成2家美丽牧场创建任务,现就做好2021年中美丽牧场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扶持环节:通过项目建设将养殖场营造为“场区布局合理、设施制度完善、生产全程清洁、产出安全高效、资源循环利用、整体绿化美化”的美丽生态牧场,重点支持设施设备改善、环境美化洁化绿化、杀菌消毒设施、场区指示牌、文化宣传栏等。 二、项目申报要求:主体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详实、建设规模适度、工程量和投资测算准确、自筹资金落实、建设起止时间明确,项目建设能按时完成。设施用地能够落实相关审批手续。 三、项目申报对象: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 同一申报主体限报一个项目,已立项享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近两年内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产品抽样不合格、使用违禁药品或非法添加剂、不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执法检查、生产记录档案未建立,已立项未开展项目建设(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真实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申报。 四、项目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填报《2021年美丽牧场项目实施简表》(见附件),同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经项目所在地行政村同意后,向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申报,当地乡镇负责初审,择优推荐并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并报送电子文稿。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装订),申报截止期为2021年6月30日。联系人:谢陈钗,联系电话:59029749。 附件:2021年美丽牧场项目实施简表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5日 | ||||
标签: 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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