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湖二期安置小区人防设施设备新增及修复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锦绣湖二期安置小区人防设施设备新增及修复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1.锦绣湖二期安置小区人防设施设备新增及修复完善工程,估算价约80万元,经招标人委托,由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并组织采购。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锦绣湖二期安置小区人防设施设备新增及修复完善工程,项目位于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估算价约8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共9栋住宅楼和商业用房,其中本次实施的人防地下室面积约4150平米。
施工内容:
1、因项目建设时间较早,部分设施设备老化,需进行修复提升;
2、部分设施建设当期未完成,需进行补充完善;
3、部分结构未预埋,需进行二次改造,如车库入口人防门安装等;
4、人防及车位需按照新标准进行标识标牌完善;
5、对现场主体结构进行结构检测。
6、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出具该检测报告的企业须在省平台备过案)
现场实际情况由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根据自行勘查情况出具修复改造方案,综合考虑上述全部施工范围和风险,施工依据为原人防施工图纸及2012年建设当期的人防验收交付规定(见附件1、附件2)。
中标单位须完成本次招标区域内的人防改造,并且工程质量达到南谯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验收合格等级并备案完毕为准;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项目施工地点:滁州市南谯区。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3.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人防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该企业须在省人防平台备过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投标人将于2021年6月16日9时~2021年6月18日15时30分在网上下载,如投标人有疑问须于2021年6月16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7@qq.com),同时投标人将于2021年6月18日15时30分至南谯区政务中心7号楼415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现场密封加盖企业公章递交区重点处(如中标后不能履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开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
招标人:滁州市南谯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办公地址:滁州市南谯政务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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