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新安镇政府公租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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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临澧县新安镇政府公租房改造工程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3]1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采购人为临澧县新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澧县新安镇政府公租房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临澧县新安镇政府院内
2.3 规模:建筑面积818.54平方米,其中新建102.91平方米、改造715.63平方米,砖块混结构,建筑层数为2层,檐口高度7.4米,室内外高差0.45米。
2.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新建20间卫生间、室内外装饰、卫生间水电安装、室外排水管网等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19 日17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3年07月29日~2013年08月02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2 报名须知:有意者请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1)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以上资料(1)项除外其余须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交代理机构)。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08月 20日15 时00分,地点为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澧县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澧县政府采购办。电话:****-*******。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澧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熊兴
电 话:159*****5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鸿正苑A栋612室
联 系 人:杨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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