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数字政府宣传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数字政府宣传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数字政府宣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1-Y-C-005
项目名称:2021年度数字政府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2、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苏州工业园区正在打造面向未来的“数字园区,未来新城”,而数字政府建设是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园区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根本措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赋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园区将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推动政府治理手段。采购单位正在全力打造精准智慧的数字政府,现要求组建数字政府品牌宣传推广工作团队,围绕政务服务“一网好办”、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公共能力“一网通用”、数字经济“全面赋能”、数字政府“整体转型”、工作机制“协同创新”等重点任务方向,通过官方微信号、网站、视频号等方式,打造一套融媒体宣传矩阵,建立数字政府宣传品牌体系,打响“数字园区、圆融新城”数字政府品牌。
(二)项目内容
1、围绕数字政府场景完成数字政府品牌宣传推广工作
围绕数字政府建设、政务大数据等相关内容,聚焦提升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推进单套制改革试点,提升沪苏同城化感知,建立“审管执信”信息全闭环;优化CIM基础框架,推进数字孪生城市试点应用;打造智能中枢,实现公共数据“一池融通”;打造“一网通看”等重点工作内容,完成数字政府品牌的宣传推广及策划,微信公众号、网站和视频号日常内容发布及运营,完成数字政府素材收集维护和宣传成果沉淀等工作。
2、运营大数据管理中心公众号、网站内容
完成采购单位工作内容和成果等相关的宣传文案策划、编撰与发布,深入挖掘题材,把握宣传时机,丰富表现手法,通过维护采购单位数字政府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平台,讲好园区数字政府建设及提升企业居民获得感的故事,讲好园区大数据人奋力争先的故事,讲好园区打造全国数字政府样板区的故事。
按甲方建设新要求,公众号专题栏目策划合同内累计不少于5个,累计推送不少于150条;网站内容发布信息不少于150条。
3、媒体报送
完成采购单位工作内容和成果在园区政府部门的信息报送,在权威媒体,如学习强国、新华网等媒体平台宣传发布园区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工作亮点,提高传播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增强园区数字政府的品牌影响力。
完成国家级媒体发布2篇,省级媒体发布6篇,地方级媒体发布12篇;累计完成信息报送不少于12次。
4、视频号运营
按照采购单位需求,围绕采购单位的工作成果,协助采购单位策划和制作园区数字政府的宣传推广视频。
专题栏目策划合同内累计不少于2个,发布视频不少于20个。
5、宣传沉淀
按照采购单位需求,建立数字政府宣传素材库,对宣传成果进行沉淀。
素材库3个(文字、图片、视频)
6、承担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与上述服务相关的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存在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规定应拒绝的失信信息。
(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磋商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人(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盛工)、********(谢工)、********(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磋商采购活动。
4、售价: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根据本项目工作计划安排,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磋商响应单位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大数据管理中心
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4楼东
联系电话:051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天扬 朱晓芹 施紫秋
联系电话:****-********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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