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乡四小滨河左岸校区购置设备(第二包) 招标公告
良乡四小滨河左岸校区购置设备(第二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良乡四小滨河左岸校区购置设备项目(第二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Y-ZB-2021-LL-009-2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良乡四小滨河左岸校区购置设备项目(第二包)
预算金额:75.7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5.74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小学科学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舞蹈教室、阅览室设备采购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至2021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3层
方式:
供应商需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s://106.38.105.107/fsggzy/)报名成功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前往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盖章原件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纸质版盖章原件为准)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需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s://106.38.105.107/fsggzy/)报名成功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前往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盖章原件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纸质版盖章原件为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购买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线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经代理机构查验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
未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网上报名电子版文件下载及现场登记备案领取文件纸质版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备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s://106.38.105.107/fsggzy/)使用方法提示:在有效的时间内登陆网址,按照“服务指南”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网站运维人员:赵甜玮,运维联系方式:150*****472),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beijing.gov.cn/index.html)提示进行办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凡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本项目招标仅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领取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同期办理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版盖章原件领取登记的供应商。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政采【2021】156号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s://106.38.105.107/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用户注册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人员:赵甜玮,运维联系方式:150*****472),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办事指南”进行办理。
4、本工程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同期办理磋商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供应商。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且已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5、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相关部署工作要求,请各界招投标参与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参与招投标工作,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尽快离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等风险。
6、公告发布媒体: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做任何解答及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财采[2021]263号)。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应自2022年起,公示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公示内容包括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小微企业采购金额及占比、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等内容。公示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年度结束后60日。具体填报方法另行通知,届时将完成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的对接,将数据推送至“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相关模块儿进行公示。
(2)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但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除外。
2.优化营商环境
(1)《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26号)要求:
(2)在政府采购领域,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在收到发票之日起,支付供应商资金的时间由30日缩短至15日内;
(3)在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中小企业不得低于50%;
(4)在政府采购领域,采购合同中应约定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形的赔偿性条款。
3.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8)《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263号
8.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相关部署工作要求,请各界招投标参与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参与招投标工作,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尽快离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等风险。
9.本项目已于2021年03月29日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公示。
10.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9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鸿坤金融谷15号楼3层
联系方式:梁良,132*****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良
电 话: 13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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