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大吊车全面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服务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大吊车全面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服务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大吊车全面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大吊车全面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大吊车全面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2.3 招标项目概括对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LTL-2600B大吊车进行专项维护、对主臂、销轴等部位选取关键受力点进行无损检验、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加装安全监控系统并配合招标人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完成2021年度定期检验。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招标范围对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LTL-2600B大吊车进行专项维护、对主臂、销轴等部位选取关键受力点进行无损检验、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加装安全监控系统并配合招标人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完成2021年度定期检验,包括但不限于:
1、 对大吊车全车各系统及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采购方意见,采购部件和材料(采购方可提供的备品备件除外),对发现存在问题的部件进行修理或更换;
2、 对大吊车主臂、副臂、配重托盘连接销、吊钩平衡梁、吊钩、滑轮组、销轴、拉筋、配重块吊耳等进行检查及无损检测,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无损检测部位的选取应保证可有效探查缺陷且尽量不损伤本体结构;对主臂及桅杆等部位的螺栓进行力矩检查校正;委托康明斯授权服务方对大吊车发动机进行检查保养;
3、 对大吊车全车(包括但不限于主臂、行走、卷扬、钢制配重块)等进行除锈补漆,去除钢制配重块上现有标志;
4、 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为大吊车加装安全监控系统,联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完成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如需);
5、 专项维护及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后,配合甲方对大吊车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检验报告;
6、 配合甲方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完成大吊车定期检验,取得特检所出具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2.5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含60天)前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7 质量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600t以上(含600t)履带式起重机维护保养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报告》);
 投标人(或其分包方)应具有流动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加装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报告》);
 投标人(或其分包方)应持有国家规定的无损检测相应证件。
 吊车操作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人员作业证,其他人员应持有国家现行规定要求的相应证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加装安全监控系统工作、关键受力点无损检测工作,可选择分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7时00分—2021年06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
联系人:杨工
电话:010-63312078
电子邮件:yangxp@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本项目一次招标时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需将第一次的汇款凭证上传,无需重复购买)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大吊车全面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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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大吊车全面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服务采购(二次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大吊车全面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服务采购(二次招标)
2.3 招标项目概括对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LTL-2600B大吊车进行专项维护、对主臂、销轴等部位选取关键受力点进行无损检验、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加装安全监控系统并配合招标人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完成2021年度定期检验。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招标范围对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LTL-2600B大吊车进行专项维护、对主臂、销轴等部位选取关键受力点进行无损检验、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加装安全监控系统并配合招标人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完成2021年度定期检验,包括但不限于:
1、 对大吊车全车各系统及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及采购方意见,采购部件和材料(采购方可提供的备品备件除外),对发现存在问题的部件进行修理或更换;
2、 对大吊车主臂、副臂、配重托盘连接销、吊钩平衡梁、吊钩、滑轮组、销轴、拉筋、配重块吊耳等进行检查及无损检测,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无损检测部位的选取应保证可有效探查缺陷且尽量不损伤本体结构;对主臂及桅杆等部位的螺栓进行力矩检查校正;委托康明斯授权服务方对大吊车发动机进行检查保养;
3、 对大吊车全车(包括但不限于主臂、行走、卷扬、钢制配重块)等进行除锈补漆,去除钢制配重块上现有标志;
4、 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为大吊车加装安全监控系统,联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完成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如需);
5、 专项维护及监控系统安装完成后,配合甲方对大吊车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检验报告;
6、 配合甲方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完成大吊车定期检验,取得特检所出具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2.5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含60天)前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7 质量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600t以上(含600t)履带式起重机维护保养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报告》);
 投标人(或其分包方)应具有流动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加装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起重机械定期(首次)检验报告》);
 投标人(或其分包方)应持有国家规定的无损检测相应证件。
 吊车操作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人员作业证,其他人员应持有国家现行规定要求的相应证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加装安全监控系统工作、关键受力点无损检测工作,可选择分包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7时00分—2021年06月2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7月07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
联系人:杨工
电话:010-63312078
电子邮件:yangxp@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本项目一次招标时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需将第一次的汇款凭证上传,无需重复购买)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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