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20期)

新疆关于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20期)


  

根据《疫苗管理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管促进疫苗供应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7〕76号),现就大连雅立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信息通告如下:

委托企业名称

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委托范围(品名、规格、批准文号)

被委托企业

名称

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被委托企业仓库地址

委托配送区域

委托配送有效期

大连雅立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中路1号

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 规格: 0.25ml/支;0.5ml/支;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53091

2、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规格:每瓶1.0ml。每1次人用剂量为1.0ml,狂犬病疫苗效价应不低于2.5IU;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160003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西彩路589号(面积8400平方米)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西彩路589号(面积25093平方米,第三方药品物流配送仓库)

全疆

至2022年12月31日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配送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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