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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总部项目地块一园区食堂和2#研发用房人力资源产业和企业孵化器精装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深圳(哈尔滨)产业园区科创总部项目(地块一)已由松北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内外资项目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中的园区食堂和2#研发用房人力资源产业园、孵化器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科创总部项目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西侧、规划175路北侧,占地面积约22万㎡,由三个地块组成,总建筑面积约54万㎡,主要业态包括展览馆、孵化器、研发办公、暖廊平台、垃圾转运间、复合办公、人才公寓及配套商业等,本次招标为科创总部项目地块一园区食堂和2#研发用房人力资源产业、孵化器精装修施工工程施工招标(包含食堂设备采购安装)。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西侧、规划175路北侧。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科创总部项目地块一园区食堂和2#研发用房人力资源产业、孵化器精装修施工工程总面积约为12012㎡,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2.4计划工期10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0月10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及相关主管部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科创总部项目地块一园区食堂和2#研发用房人力资源产业、孵化器精装修施工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专业:精装修、消防、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弱电、厨房设备工程等。
2.6.2软装不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3.2投标人项目经理: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须按要求在开标之前确定拟派项目经理人选,项目经理情况将作为定标参考因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17时00分至2021年7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下载完招标文件后,应立即在系统中选择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汇款方式,也可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因工程保证保险的申请、评估、保单签发、交易平台系统鉴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以免因为未完成后续流程,不能按时上传投标文件。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投标人务必到现场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3截标前10日停止质疑,截标前5日停止答疑补遗。
7.开标、评标、定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下开标,开标时间2021年7月6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
7.2本项目采用定性评审法,由"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随机抽取的专家进行评标。
7.3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及《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化发展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评定分离"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进入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定标。
8. 其他
8.1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251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4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按照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关于对违规投标企业列入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的通报"文件执行,8家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投标项目;哈尔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3家企业被上限处罚,取消在哈从业资格1年;列入上述名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违规投标企业列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的通报(哈松建发[2021]5号)"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8.3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无效(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
8.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6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系人:吴先生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哈尔滨)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综合展览馆3楼
联系人: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