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街镇空气自动站监测系统2021年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JZCG2021-LZ-011)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街镇空气自动站监测系统2021年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JZCG2021-LZ-011)竞争性磋商公告-否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街镇空气自动站监测系统2021年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1-LZ-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街镇空气自动站监测系统2021年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1-LZ-011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街镇空气自动站监测系统2021年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万元
最高限价:9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9696其他服务本项目需24小时实时对蓟州区29个乡镇街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实施运行维护(包括PM10、PM2.5主要污染物以及气温、气压、湿度、风向、风速、降雨量六个气象参数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和前端设备与平台系统的运行保障、数据监控和报告服务)。服务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四)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2021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方式: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或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或www.ccgp-tianjin.gov.cn),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浩
电 话:***-********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运行维护 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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