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南、北校区二次供水设备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民航大学南、北校区二次供水设备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民航大学南、北校区二次供水设备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HDX2021-03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南、北校区二次供水设备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中国民航大学南、北校区二次供水设备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1、老旧泵房改造;进出口主管路阀门、倒流防止器、传感器、电动阀等,以及管路阀门安装、电缆布线及安装;泵房内土建、贴砖、吊顶等标准泵房建设;泵房内老旧设施的拆卸处理、保障校园临时供水供电等工程。2、更换泵房设备设施,更换恒压变频供水设备,水池内不锈钢内衬更换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改造过程中,家属院与南校区的泵房管线施工时的切改供水工作,北校区泵房不小于300立方的临时水箱临时供水工作。
设备及技术需求:本次选用设备均为集成式设备组,便于后期维护管理。
运行需求:鉴于学生开学及军训等时段集中用水量较大,设备厂家必须满足,通过调试水泵逻辑程序系统,水泵可保证达到运行期间设备稳定,不频繁开启关闭水泵设备,保证水压稳定,保证泵房平稳运行,满足甲方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总天数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
2、(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02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9〕111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专业为机电工程,且为本单位职工;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原件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项目负责人1名,为本单位职工;由正项目经理担任,供应商提供任命书。③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供应商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2021年至今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7)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至2021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
方式:本项目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一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扫描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招标文件登记表一起发送至dangxiaoguang@tjjszb.com(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后填写)
(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公司账号信息:
开户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红旗南路支行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财务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180*****577)。
(3)项目负责人收到邮件并确认上述内容后,及时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或根据需要进行邮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航大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大厦11层1104-1106
联系方式:党晓光、张明明180*****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晓光、张明明
电 话: 180*****577
标签: 竞争性磋商 改造工程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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