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制品加工(施工)招标公告

纸制品加工(施工)招标公告

(施工)纸制品加工项目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74003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3]07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纸制品加工项目 已由 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行政许可【2013】3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阳光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阳光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名称:纸制品加工。总投资2700万元。建设规模13629.51平方米,其中车间1建筑面积为2171.91平方米,层数:地上3层,地下0层,结构:框架。最大跨度:15.28米,高度:11.65米。车间2至6面积各为:2291.52平方米,层数:地上2层,地下0层,结构:钢框架。最大跨度18.48米,高度9.2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宁河县潘庄工业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名称:纸制品加工。建设规模13629.51平方米,其中车间1建筑面积为2171.91平方米,层数:地上3层,地下0层,结构:框架。最大跨度:15.28米,高度:11.65米。车间2至6面积各为:2291.52平方米,层数:地上2层,地下0层,结构:钢框架。最大跨度18.48米,高度9.2米。招标范围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公告期间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2013年08月31日 至 2014年08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凭证;6、本标段应配置:(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8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7 月 29 日 至 2013 年 8 月 2 日(1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7月29日至2013年08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东区新兆路裕阳大厦1-703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阳光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姬耀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县潘庄工业区五经路以东,一纬路以北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姬耀东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魏萍(印鉴)
办公地址:河东区新兆路裕阳大厦1-1-703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卢先生电话:********
传  真:********
日期:2013 年 7 月 2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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