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招标公告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招标公告
采购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SZWK2013-CS-T-023号
采购单位:常熟市吴市卫生院
采购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
谈判邀请函
:
受常熟市吴市卫生院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就需采购的设备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SZWK2013-CS-T-023号
二、采购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
8、已登记报名并领取了谈判采购文件;
9、已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了谈判保证金。
四、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3年8月2日,每日8:30~17:30(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谈判。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在领取谈判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复印件;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8月5日上午8:15—8:3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3年8月5日上午8:30(北京时间)开始
3、谈判地点: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四楼 邮政编码: 215000
电 话:****-********-**** 传 真: ****-********
联 系 人:王仕倩
七、采购人:常熟市吴市卫生院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9日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谈判采购文件
受常熟市吴市卫生院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需采购的设备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SZWK2013-CS-T-023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三、采购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采购技术要求
数量
备注
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具体要求见下面采购要求
1台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采购技术要求:
(一)配置与要求:
1、标准配置(主机一套)
2、品牌电脑工作站及专用分析软件一套(含17〞液晶显示器)
3、惠普激光打印机一台
4、40L/H的水处理装置一套
5、品牌UPS电源(3KV)一套
(二)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分立式全自动生化仪,用于检验普通生化免疫透射比浊、治疗性药物监测等检测;
2、全自动光栅后分光,测试速度要求:恒速:≥400测试/小时 (化学比色);最大560测试/小时(选配ISE);
3、检测方法学:终点法、两点法、动力学法、支持单双试剂和单/双波长和1-4种多试剂项目;
4、试剂24小时持续冷藏,冷藏试剂位≥78个;
5、支持配置内置样本/试剂条码扫描仪;
6、检测项目:最大可同时分析项目≥75项;
7、测定样品位≥88个,具有样本盘旋转运动LED灯,随时安全插入样本;
8、具有双试剂针,样品针具有堵针检测功能;
9、样品针和试剂针具有自动液面检测、随量跟踪及立体防撞功能,水脱气技术;
10、试剂量20ul-350ul,1ul步进,试剂加样误差不大于±3%;
11、样本量2ul-45ul,0.1ul步进;
12、反应杯≥88个分体独立非晶体塑料杯,光径5mm,可选配石英玻璃杯
13、采用光栅后分光检测原理,包括340nm—800nm的12种波长,吸光度范围:0—3.0ABS;
14、杂散光≤0.01%
15、反应温度37℃±0.1℃;
16、最小反应液测试体积150 ul,节省试剂;
17、固体直热式恒温技术,免维护,免保养;温度稳定在37℃±0.1℃;
18、加样顺序:先加血样,再加试剂,保证有效扣除杯底空白;
19、具有双独立搅拌针;
20、可选配电解质模块,并提供试剂包注册证;
21、采用8阶冲洗技术;
22、主机配备真空泵作为动力源;
23、具有独立的全中文工作站,采用WindowsXP操作系统,数据没有时间和储存量的限制;
24、实时显示试剂盘、样本盘、反应盘的工作状态,反应曲线实时监测;
25、实测常规样本的ALT项目(浓度范围:30U/L-50 U/L)20次的批内精密度CV值≤3%,并提供实测数据截屏图片;
26、实测常规样本的UREA项目(浓度范围:9mmol/L-11mmol/L )20次的批内精密度CV值≤1.5%,并提供实测数据截屏图片;
27、自动校准、测试组合、试剂有效期管理、酶线性拓展、脏杯记忆回避,自动休眠和唤醒。
28、检测系统完整性:厂家具有国际认可的参考实验室(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相关项目具有赋值能力;
29、配置要求:含有配套水处理装置(40升/小时)、UPS稳压电源(3KV)、品牌电脑、激光打印机及配套软件等;
30、所投产品在市场上有一定占有率,同类产品在苏州地区的用户不少于10家,提供购销合同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五、售后服务等其它要求:
1、供货方要提供≥1年的免费保修期,仪器报修后,工程师抵达现场≤4小时,保修期终止后,在设备使用寿命周期内供货方仍然要提供及时、优质、快速的设备维修服务,要保证医院能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保修期外维修只收取零配件成本价,不收取人工费。
2、在苏州地区有厂家售后服务分支机构,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供货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如有要求需方准备的事项应预先通知并负责提供所需要的技术文件),免费为医院的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现场专业技术培训,包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操作的技术要领,常见故障处理的技术培训等,直至其掌握操作技能为止。可免费提供临床医生或医技人员到有关学习单位(三级医疗单位或以上)进行学习。
4、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供方负责运输至医院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6、设备安装后,医院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目录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谈判承诺函(后附格式);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后附格式);
3、谈判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4、产品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前来的可不提供)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7、设备的配置清单和主要配件价格;
8、详细技术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表;
9、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后维修收费价格和零配件的报价);
10、响应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或彩页样本(资料内容需能真实体现设备的技术指标及性能,谈判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产品技术参数如与说明书、彩页样本有矛盾之处,以说明书、彩页样本为准);
11、供应商情况表;
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3、供应商谈判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谈判的可不提交);
14、2012年至今与本次参与谈判的同品牌型号产品在苏州地区的销售业绩和客户名单;
1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16、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其他资料;
17、其它优惠承诺。
(二)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为正本一本,副本两本,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和投标单位全称;
2、以上文件每页须要谈判供应商企业法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
七、谈判采购程序
1、由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进行审查,未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谈判小组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的审查,只有通过审查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面的谈判及评审程序;
3、按照签到顺序,由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就产品的价格、技术参数、配置、售后服务及商务条款等进行谈判;
4、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并就以上谈判做出承诺及澄清;
5、如需评审的,由谈判小组根据以下谈判成交原则,按评分标准对各进入评审程序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如不需评审的,由谈判小组根据以下谈判成交原则,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八、谈判成交原则:
(一)谈判成交原则:在谈判最终报价(以下简称“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基础上,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不一致时,由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评审程序的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以下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价打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将价格得分和谈判小组成员综合评分相加,得分最高的即为本次谈判的成交供应商。
(二)评分标准:
1、价格(最终报价):(价格权值30分)
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价格权值为30%)
2、设备品牌与质量(最高得分45分):
(1)品牌:品牌知名度比较(5分):由评委酌情在2~5分内评定;
(2)设备技术参数符合性: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应符合或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技术指标若出现负偏离,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酌情扣分,重要指标若有正偏离,可由评委酌情加分;(最高得分35分):由评委在10~35分内评定;
(3)设备配件、配套试剂配置情况的符合性比较(5分)
(三)售后服务(最高得分15分)
(1)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比较(2分);
(2)设备的使用及维护成本比较(2分);
(3)免费质保期及质保内容比较(5分);
(4)免费维保期满后维保收费及内容介绍(2分);
(5)安装计划、维修队伍介绍(2分);
(6)维修响应时间及完成维修时间承诺(2分):时间最短者、且有保障者得2分,其余相应扣分
(四)公司评价(最高得分10分):
(1)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公司、产品信誉度比较(2分)
(2)销售业绩及客户评价比较(4分)
(3)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比较(2分)
(4)其他优惠措施(是否提供采购文件要求范围以外,采购人认可的具体的、实在的优惠措施)(2分)
注:以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参数部分,各谈判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彩页中不能体现该产品的技术参数,需提供厂方出具的说明书或相关技术资料等供评委评判,否则不作为评分依据。
九、合同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 成交通知书、谈判采购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
2.1.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 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5.1 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5.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3 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6、包装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7.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7.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
7.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7.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7.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7.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8.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8.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8.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9.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产地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9.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9.3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
9.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0.2 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10.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1.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11.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1.2.1 合格的销售发票;
11.2.2 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11.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11.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甲方违约责任
13.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13.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3.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乙方违约责任
14.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4.2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5.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5.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6、索赔
16.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6.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6.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16.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6.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6.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6.4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7、合同的解除
17.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7.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7.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8、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项目”本合同所称项目是指乙方基于其已成交的报价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公开谈判采购文件要求规格及功能的设备,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验收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项目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以及提供技术援助、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系指根据成交的报价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
“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交付地点:
(三)项目名称、数量:
(四)合同总价款: 元整。
(五)合同总价范围:
1.主机和附配件及其运输、装卸、报关(若为进口产品的话)、安装、验收合格、工具、中标服务费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质保期费用;
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六)交付内容:
1.符合本合同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2.保证项目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部件清单;
设备的出厂合格证;
3.其他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
(七)交付及安装: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交付期
(九)设备产地:
(十)付款方式:
1、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需方提供下列单据后三个月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90%货款,余10%货款待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常熟市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结算凭据:
付款前乙方必须出具正式发票;每次款项转帐支付到合同列明的乙方帐户。
(十一)设备的储放和保护
设备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技术条款
乙方所供货物须符合谈判采购文件和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乙方报价文件中列明的设备及品牌、生产地、制造厂商、质量保证等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十三)质量保证
设备及其各部件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之优质产品,与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并保证该产品确系原厂制造,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在该项目的正常使用年限内若因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任何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人为因素除外)。
(十四)本合同应为完整货物及功能的提供。
对于甲方在谈判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报价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要求删除的部分及功能,乙方应予以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的价格。
(十五)保修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设备免费维保期为 年。
(十六)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见合同附件二乙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十七)不可抗拒事故
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付,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意外事故持续15天以上,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十八)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设备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千分之四计算。
2.延期交货时间超过15天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
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谈判采购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4.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或甲、乙双方另外规定的时间内)货物经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
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审定无误10天内按期付款,如有违约,甲方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四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6.乙方提前交货交付使用的,甲方接收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十九)索赔:
如在项目交付、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项目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项目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项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配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
1.乙方同意退货,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项目的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成交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项目的质量保证期。
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二十)资料提供:交付使用时乙方提供货物整套资料。
(二十一)技术培训甲方认为可以培训的前一周推荐培训计划、提供资料、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二十二)特别条款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谈判响应文件、报价、中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采购代理人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三)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关于谈判的有关说明:
1、供应商明确所响应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调试、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彩页)及性能说明书。
2、供应商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2)产品交货时,包装完整无破损,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装箱单 B、产品质检合格证明 C、保修单 D、使用、维修中文说明书
4、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报价要求:
(1)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各采购单元内的内容必须报全,只报部分或漏报为无效报价。
(2)应包括:
a、设备及零部件价格
b、软件价格
c、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费(指设备运抵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d、安装、调试;
e、中标服务费;
f、培训、税金、验收等费用。
6、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整(若未及时缴纳,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或违约金。(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汇票、银行本票方式缴纳,谈判现场拒收现金)
(2)履约保证金: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采购人或其委托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项下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且交付需方使用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违约金。
保证金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7、成交服务费:在签订合同时按成交金额的1.0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8、谈判响应文件以中文资料为准。
9、谈判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
10、其他优惠条件,请予以书面说明。
11、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所需的设备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12、成交供应商在接成交通知后,须向采购方出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采购方凭此证明文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未提供者采购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13、谈判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并提供收据原件,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谈判代表的可不提供);
(4)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二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6)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采购失败。
14、凡涉及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
格式1:
谈判响应报价表
报价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SZWK2013-CS-T-023号
响应单位(盖章):
谈判响应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
规格
生产
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交货期
优惠条款
其它
投标人签字: 日期
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格式2:
谈判响应承诺书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谈判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谈判。并向贵公司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设备、材料、附配件、保险、劳保、外贸代理、协助对设备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同意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谈判开始后30天,如果我方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成交。
6、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
7、我方愿意遵守谈判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8、我方承诺我方的响应文件在谈判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9、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
10、我方愿意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 元的谈判保证金;
11、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12、与本谈判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谈判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格式3:
产品技术对照表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编号: 号
序号
谈判采购技术要求
响应设备技术指标
选择项(选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4:
设备配置清单表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编号: 号
序号
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5:
主要配件价格清单表
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采购编号: 号
序号
配件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格式6: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标书编号:
日 期: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针对本次 竞争性谈判采购进行响应并参加谈判。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谈判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公章:
格式7:
法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 期: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X X X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X X X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参与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谈判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联系电话: 谈判供应商公章:
格式8:
供应商情况表
谈判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2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2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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