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高速公路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改扩建工程沥青招标公告
连霍高速公路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改扩建工程沥青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连霍高速公路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改扩建工程 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2840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2﹞36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资本金、国家专项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资本金及国家专项资金25%,银行贷款75%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河南省弘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联合路面LM-(1~8)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并受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的委托,由河南省弘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对该项目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
1、本次道路石油沥青采购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号 | 货物类别及预估数量 | 供应路段起讫桩号 | 交货地点 |
********7">LQ-1 | SBS改性沥青20483吨; 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9383吨。 | LK10+597~LK56+000 | LM-1、2标路面标段沥青拌和站 |
LQ-2 | SBS改性沥青21511吨; 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8911吨。 | LK56+000~RK107+388.882 | LM-3、4标路面标段沥青拌和站 |
LQ-3 | SBS改性沥青23060吨; 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9633吨。 | RK107+388.88~RK161+600 | LM-5、6标路面标段沥青拌和站 |
LQ-4 | SBS改性沥青19888吨; 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8544吨。 | RK161+600~K205+719 | LM-7、8标路面标段沥青拌和站 |
注:每个投标人可购买两个标段的招标文件,且允许中一个标段。各标段采购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本次招标的SBS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3、本次SBS改性沥青及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采购招标的供货期(包括仓储期)预计为27个月。即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4.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4.2投标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2)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3)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时应满足);
(4)具备相应的储运能力。
4.3投标人若是沥青代理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当年度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2)进口沥青供应商须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3)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5、有兴趣的投标人应于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和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生产企业出具的当年度销售代理授权书或其它显示代理关系资料(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国际沥青生产企业及国际沥青生产企业的国内代理商时需提供)、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皆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中路40号(工商银行院内)河南省弘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楼3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3年8月19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郑州天地粤海酒店3楼7号会议室(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农业路经二路东30米),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为每标段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招 标 人:河南省弘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中路40号(工商银行院内)
联 系 人: 于先生 郭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lsljkhtc@126.com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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