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
2.2项目编号:0222FW********
2.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来自企业自筹。
2.4.采购项目概况: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项目位于G311国道和规划十七街交界处,规划十路以西,规划十六街以南,占地面积21.09万平方米。其中:建设标准化厂房7座,其中1#,6#,7#单体建筑面积8246.02平方米。2#,3#,4#,5#单体建筑面积8630.32平方米。中央仓储库房7座,其中,1#,2#,3#,4#单体建筑面积为6926.86平方米,5#,6#,7#单体建筑面积为6978.11平方米.建设粮食钢板筒仓9个,并配套清选打包车间一座面积1420平方米;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一座(兼互贸农产品交易中心),面积2434平方米;园区同时配套规划了食堂、动力中心、泵房及工具间、地下消防水池、门卫、汽车衡、停车场等建筑及设施;园区合计建筑面积109737平方米。
2.5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 段 | 名 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SB | 绥芬河互贸(国际)物流加工园区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 | 1.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按照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3.项目建设期间至项目产权办理完成过程中所涉及的水土保方案报告的编制、批复;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等工作。 | 210,000 |
2.6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产权办理完成止。
2.7服务地点:绥芬河市。
2.8服务范围:项目建设期间至项目产权办理完成过程中所涉及的水土保方案报告的编制、批复;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等工作。
2.9技术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
(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4)《防洪标准》(GB50201-2014);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2014);
(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 51240-2018);
(8)《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2.10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2.11质量标准:编制完成的本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且达到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水土保持或工程技术咨询相关业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3.1.3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3.1.4业绩要求
近 5年来(2016 年6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类似本项目的的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包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监理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供应商不得为对应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也不得与编制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相关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为无效。
4.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询比文件”)的获取:
4.1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在线支付下载询比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00至2021年6月19日16:00(北京时间)。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支付及下载: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询比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询比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询比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询比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询比将被否决。
5.响应保证金:
5.1响应保证金金额:4,000元人民币。
5.2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10时00分。
5.3响应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响应保证金按时足额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响应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询比将被否决。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供应商于2021年6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2号楼一楼)。
6.3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8.其他说明
8.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8.2本次询比采购评审采用单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黑龙江自贸区绥芬河片区龙高互贸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大楼5楼506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6*****191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52号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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