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委托,对本项目组织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 项目名称:电瓶车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2021-JHNJKF-W4001(0733-21301289)
3、 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370,000.00元
4、 竞价模式:竞价
5、 采购需求:
1. 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项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采购内容1
五菱国宾电动车系列观光车
2台
210,000.00
五菱威威电动观光车
1台
采购内容2
五菱国宾电动车系列观光车
2台
160,000.00
2. 各采购产品的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3. 商务要求
(1) 售后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 交货地点:江门市新会用户指定地点;
(3) 费用说明:供货产品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运输等环节和费用均已包含在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 安装、调试与验收要求:安装与调试:成交供应商须将供货产品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5) 付款方式
1)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 所有产品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70%;
4) 成交供应商申请货款支付前须提供等额国家正规发票及相关票据资料。
4. 重要说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对本竞价公告所有内容完全响应且所投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6、 报价方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报价,如为代理商、经销商则需提供产品原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多级代理的须提供清晰的各级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5. 供货产品的售后服务由原生产厂家保障。(提供供货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本公告中第2点“商务要求”中“售后服务”要求)
6. 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7. 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8.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7、 报名网址:www.365bidding.com
8、 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符合要求的报价方在2021年5月28日12点30分前将以下报价文件材料加盖报价方公司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竞价系统。超时则竞价系统自动关闭上传窗口。
1. 资格声明函
2. 报价函
3. 报价一览表
4. 营业执照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
7. 售后服务承诺函
8. 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的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9. 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详见格式)。
11. 《保密承诺书》(详见格式)。
12. 货物产品彩页说明。
13.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详见格式)。
14.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详见格式)。
15. 报价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9、 竞价规则
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2021年5月28日12点30分),确定上传竞价系统的所有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中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有2个或以上供应商的报价相同且为所有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中总报价最低的,则确定成功报名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0、 竞价有效期:自报价文件递交之日起30天内。
1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1. 报价文件未按“报价文件递交要求”递交的,存在材料缺漏或报价函字迹模糊不清的;
2. 单项报价超过单项最高限价的或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3. 报价方不符合本竞价公告第八点“报价方要求”的要求;
4. 报价方未盖公章或报价方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5. 不按要求报价、报价金额、计量单位谬误或提供两个以上报价的。
12、 其它说明
1. 有效报价方不足3家的,视为采购失败,应重新组织竞价活动;
2. 报价方在本次竞价活动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的,将被采购人记录在案;
3.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700元。
4. 采购人不承担报价方本次竞价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1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7374065-3005
电子邮件:guangzhou@biddingcitic.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