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天津市荣乌等四条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3]3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工程是京津冀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的一部分,包括了1个ETC结算中心、3个发行网点,市内的多有高速公路车道均可实现ETC车道不停车收费或MTC刷卡通行,联网范围包括19个路段一百余个收费站,并于2010年9月28日实现了京津冀区域成功联网运行。结算中心实现了密钥管理、电子标签/速通卡发行、天津市内和京津冀区域交易传输、清分和结算、客户服务等功能。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是针对天津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下属的4条高速公路2013年的建设规划,共涉及15个收费站,35条车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是在现有机电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的功能升级改造,既包括新增系统的软硬件配置,又包括对现有系统硬件、软件的改造,还包括对相关土建、安全设施的新增、改造,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设计;
2.收费站电子收费系统改造设计;
3.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收费岛改造设计;
4.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土建设计;
5.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安全设施设计;
6.收费站内的相关设备完善。
2.3计划施工工期:在合同签订后的90日历天内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同时具有监控、收费、通信三项内容)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投标,只对某合同中的部分设备供货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5投标人每标段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
邮政编码:300384邮 编:30004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张齐

2013年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关于天津市荣乌等四条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2013]36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工程是京津冀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的一部分,包括了1个ETC结算中心、3个发行网点,市内的多有高速公路车道均可实现ETC车道不停车收费或MTC刷卡通行,联网范围包括19个路段一百余个收费站,并于2010年9月28日实现了京津冀区域成功联网运行。结算中心实现了密钥管理、电子标签/速通卡发行、天津市内和京津冀区域交易传输、清分和结算、客户服务等功能。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是针对天津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下属的4条高速公路2013年的建设规划,共涉及15个收费站,35条车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是在现有机电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的功能升级改造,既包括新增系统的软硬件配置,又包括对现有系统硬件、软件的改造,还包括对相关土建、安全设施的新增、改造,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改造设计;2.收费站电子收费系统改造设计;3.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收费岛改造设计;4.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土建设计;5.电子不停车收费车道安全设施设计;6.收费站内的相关设备完善。2.3计划施工工期:在合同签订后的90日历天内完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机电系统(同时具有监控、收费、通信三项内容)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4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投标,只对某合同中的部分设备供货投标者,将不予考虑。3.5投标人每标段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8月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邮政编码: 300384 邮编: 300040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张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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