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暨智慧医院建设市场调查暨技术招标公告
电子病历暨智慧医院建设市场调查暨技术招标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十四五”信息化建设,构建以电子病历和医院信息平台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体系,最终实现智慧医院的信息化建设目标。
同时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条等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关技术能力、有履约服务能力的单位按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协助我院进行市场调查并开展技术交流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标准
依照《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五级要求、《国家医疗健康信息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版)》四甲要求、《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三级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要求等相关标准进行建设。
二、建设内容
全院医疗信息化
三、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5日至6月1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及报名方式(报名请留公司名称、要交流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孙老师,邮箱报名:********58@qq.com;
五、技术交流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现场技术交流会受邀方资格技术交流材料要求(以下材料需加盖受邀方鲜公章)
1、受邀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受邀方情况介绍,应具备电子病历评级案例(不低于五级)和互联互通评级案例(不低于四级)。
4、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功能宣传册,产品技术参数等;
5、受邀方的项目实施经理或主要实施人员应具备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人事)资格认证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应证明),同时提供与本次技术交流会相同产品的主要实施人员至少在2家三甲综合医院的实施案例证明,证明需有医院的盖章和医院主要项目负责人的签字;
现场交流会时,1-5项请按顺序装订成册,预备2份带到会场,请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受邀方公章,我院将存档备用。
现场技术交流会时,受邀方需用PPT进行现场陈述,我院将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事宜与受邀方进行详细交流,参会的受邀方需派熟悉产品方案、产品功能、业务流程、技术指标、项目实施、售后服务、商务条款等情况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交流会效果。
七、注意事项
1、现场技术交流会主要围绕产品方案,过往业绩,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方案等几个方面进行陈述,整个技术交流会时间以邀请方规定的为准。
2、应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技术交流会的每家受邀方参会人数应在3人以内(含3人),受邀方参会人员需提供开会前的健康码、行程码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提供不全的受邀方一律不得参加本交流会。
3、各受邀方应充分准备参加技术交流会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和需交流的方案,技术交流会不做受邀方交流结果的排名,技术交流会与后续项目招标采购无直接关系。
4、本次交流会只接受软件原厂家(软件著作权所有人)的报名,受邀方的过往业绩需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的多家大型三甲医院的成功实施案例(需附合同备查)以及提供至少2家大型三甲综合医院成功实施案例分析。
5、受邀方需承诺所提供的用于技术交流会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有违反,受邀方将不得参加本次技术交流会。
6、邀请方不承担受邀方参加技术交流会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和与之带来的一切责任。
7、受邀方提供给邀请方的项目交流的所有书面资料由邀请方存档备案,该资料不再归还给受邀方,同时邀请方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免责声明
1、本次市场调查暨技术交流会以自愿参加为原则,是否参加本次技术交流会不作为今后参加项目投标的资格条件,我方不对参加交流会的单位有任何承诺;
2、本公开邀请函在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门户网站(www.yndsrmyy.com/)公开发布至少三个工作日,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按规定期限报名并认真准备参与本次技术交流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此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开邀请函的内容不作为后续项目招投标的任何依据。
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6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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