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众街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众街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众街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RKZB2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众街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众街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工程起点位于永春河以南500米,接既有大众街道路,工程终点位于腾飞南路以东104米,接既有大众街道路,道路全长1557.297米。
2.4监理服务期限: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5招标范围及内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众街道路建设工程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本项目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时间在2018年至2020年之间,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一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具有上述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须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查询方式的,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与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总监理工程师相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吉林瑞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被授权人的社保证明;
(4)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3日9时 00 分,地点为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赫工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448号君子大厦304室
联系人:汤欣欣
电话:189*****09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39@qq.com
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内容(要素)
招标范围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众街道路建设工程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0.00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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