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农产品商贸流通中心附属工程智能化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顺昌县农产品商贸流通中心附属工程智能化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顺昌县农产品商贸流通中心附属工程智能化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受顺昌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721]KDH[XJ]2021001、顺昌县农产品商贸流通中心附属工程智能化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顺昌县农产品商贸流通中心附属工程智能化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28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1]KDH[XJ]2021001
项目名称:顺昌县农产品商贸流通中心附属工程智能化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340317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317元
询价保证金:340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20899-其他通信设备 | 其他通信设备 | 1(套)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340317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本项目允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本项目投标(上述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则需额外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实质性,另投标人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节能产品,(合同包1),),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6-17 10:40至2021-06-22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询价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询价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6-28 09: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1-06-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顺昌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地址:货场路2-1号
联系方式:13509519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健康街2号塔子湖组团I地块S3栋办公A单元23层
联系方式:18359999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1835999913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06-17
招标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