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余井镇为人自来水厂配水管网工程(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余井镇为人自来水厂配水管网工程(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潜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余井镇为人自来水厂配水管网工程
( 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皖建H4-13-18#
发布日期: 20130730
1. 招标条件
1 .1 工程名称:潜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余井镇为人自来水厂配水管网工程(Ⅱ标段)
1 .2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水利厅
1 .3 招标人:潜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 .4 资金来源:财政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工程实施地点: 潜山县余井镇
2 .2 建设规模: 水厂改扩建(详见施工图),投资约40万元。
2.3 计划工期: 90 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 合格
2.7 本期招标共四个标段(余井镇为人自来水厂建筑及安装工程Ⅰ标段、余井镇为人自来水厂配水管网工程Ⅱ标段、源潭镇双峰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黄铺镇黄铺自来水厂改造工程),开标评标顺序按余井镇为人自来水厂建筑及安装工程Ⅰ标段、源潭镇双峰自来水厂改造工程、黄铺镇黄铺自来水厂改造工程、余井镇为人自来水厂配水管网工程Ⅱ标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如投标人的同一项目经理同时对上述四个标段投标,且均被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只能按开标顺序中一个标段(即同一项目经理只能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有 相应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07 30 日至 2013 08 0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 300.00 元(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交1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00 元,未中标的退还全套完整无缺图纸后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 捌仟元整 (人民币)和工程实施信用担保金(下称“信用担保金”) 伍万贰仟元整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余井镇为人自来水厂配水管网工程( 标段)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出示身份证。否则,拒绝受理。
4.5 县外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提供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符合本工程《施工企业跨区登记备案表》。否则,拒绝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根据国家住建部建市[2009]6号“合理缩短中小型项目的招标时限”的文件精神,本次招标周期合理压缩。
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建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道357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电 话:0556-*******-***
传 真:****-******* 传 真:0556-*******-***
其它要求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一旦发现投标人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认定的不良行为,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招标备案机构: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电 话:****-*******
地 址:潜山县供销社五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邮 编:246300 账 号:185*****6034
联系人:余同华
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013 07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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