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长阳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国网长阳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长阳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1]42号文)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国网长阳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网长阳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长阳大道168号
2.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4、工程概况:项目总用地8104.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数据中心用房一栋,新建水泵房和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835平方米,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建设300个IT机柜以及数据中心用房供配电、消防、安防监控等设施,购置电气、暖气等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场地道路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及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设计(含勘察)。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勘察及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第二部分:建安工程。本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对应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他辅助工程以业主批准的方案/指令及对应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技术咨询、使用培训,工程竣工后的质量保修工作等。
2.6设计及施工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施工工期: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且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后的1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交付招标人;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优化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
(3)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上传)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设计相关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2.2、施工相关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必须承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同时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设计方成员)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备相关(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力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施工负责人2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1人)必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1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需承诺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负责人。[须上传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6、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其他现场管理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施工方成员):质检(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参与本项目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的在职人员,需上传近一期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以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的诚信分值为准)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专项诚信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专项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总分登记的企业,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自证声明,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成员)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1 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自证声明)
3.1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成员)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1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提供自证声明)
3.1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2020 年纳税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等级;(提供企业注册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约定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00000.00元),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7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hangyang.gov.cn/cySite/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长阳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龙舟坪镇龙舟大道92号办公大楼203室
联 系 人:王俊
联系电话:139*****335
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瑞景1单元0503室
联系人:张玉坤
联系电话:134*****999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招标
|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