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墓立式墓碑招标公告

烈士墓立式墓碑招标公告

蕲春县烈士墓立式墓碑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依据湖北省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鄂蕲财采计﹝2013﹞025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蕲春县民政局的委托,拟就蕲春县烈士墓立式墓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名称: 蕲春县烈士墓立式墓碑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 ********

3、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分三个包,具体如下:包一:284个;包二:289个;包三:287个;采购内容包括墓碑加工、刻字,2013年10月10日之前运输到烈士墓所在的通村公路主干线,(不包括安装)(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包号名称

实施区域

数量(个)

包 一

漕河镇

19

檀林镇

143

刘河镇

56

狮子镇

57

八里湖

2

彭思镇

7

小计

284

包 二

向桥乡

36

张榜镇

121

蕲州镇

90

管窑镇

42

小计

289

包 三

横车镇

59

株林镇

31

青石镇

63

赤东镇

28

大同镇

106

小计

287

4、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材加工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营业范围内须包含石制工艺品的设计、制作及销售;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石材雕刻设备(大理石切割机、数控雕刻机、数控仿形机、大理石抛光机等)和专业技术能力,且从事专业石材雕刻经营2年以上(含2年);

(4)在黄冈市境内及周边有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

(5)有专业设计人员,能按要求设计各种碑石图案和碑文,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后期养护管理;

(6)有专业加工人员15名以上;

(7)有采购人指定的芝麻蓝、中国黑两种优质石材,并能提供石材的《质量检测合格证》;(报名时带两种石材样品,规格:10㎝×10㎝×3㎝)

(8)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合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9)本次采购允许同一供应商最多参加两个包段的谈判,但只允许在一个包段中成交;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谈判;

5、谈判文件获得:2013年7月30 日 8 时至2013年8 月3 日 5 时(节假日不休)到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谈判文件售价: 300 元/包,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7、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8月 9日下午4:00时

8、 谈判地点: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采 购 人: 蕲春县民政局

联 系 人: 叶先生

联系电话: 135*****377

邮政编码: 43530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156*****106

传 真: ****-*******

邮政编码: 435300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 7 月 3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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