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第四中学教师电脑更新)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第四中学教师电脑更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2011
项目名称:锦州市第四中学教师电脑更新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8,500.00
最高限价(元):798,500.00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供货。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3% ,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3% ,所有产品质保期均为3年。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售后服务:所有产品售后服务期限均为3年。
参数要求:
注明:以下产品配置不得低于以下参数要求
序号 | 采购 品目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单位) |
1 | 笔记本电脑 | 一、主机配置 机型:商用品牌笔记本电脑 C P U:十代酷睿i5 以上 内存:DDR48GB 硬盘:SSD M.2512G 显卡:2GB独显 DDR5 声卡:内置麦克风、音箱 无线网卡:支持802.11a/b/g/n/ac无线协议 有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RJ45 接口:HDMI、SD、USB3.0、TYPE-c 摄像头:100万摄像头 显 示 器:15.6 显示比例:宽屏16:9,屏幕类型:IPS防眩光屏,屏幕尺寸:15.6英寸,物理分辨率:1920×1080 其它配件:笔记本包、鼠标、鼠标垫、键盘膜 二、技术要求:原厂主板 同品牌芯片组,不接受拆改配 三、操作系统:正版win10专业版office2010专业版或2016 标准版,支持正版可查。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质保3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供应商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在质保期内,电话响应时间半小时,到达现场维护时间4小时。 3.同一故障在同一年度3次维修而不得以修善的,供应商须无偿更换产品。 4.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如供应商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或24小时内排除故障。 5.安装调试期间供应商须遵守单位的管理规定,不能影响单位的工作秩序。 6.造成采购人现有设备、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 157台 |
2 | 台式电脑 | 一、主机配置 机 型:商用品牌台式电脑 CPU:十代I5以上 内存:DDR48GB 硬盘:SSD M.2nvme 256G +1TB SATA3 主板:INTEL 400系列芯片组 显卡:2GB(VGA+HDMI) 声卡:集成 有线网卡:1000Mbps以太网卡/RJ45 无线网卡:支持802.11a/b/g/n/ac无线协议 机箱:立式 接口:8个USB(含4个3.0) +SD读卡器 键鼠:原厂,USB接口,鼠标垫 显 示 器:22硬屏分辨率1920*1080面板类型:IPS 16:9 二、技术要求:原厂主板、同品牌芯片组,不接受拆改配。 三、操作系统:正版win10专业版office2010专业版或2016 标准版,支持正版可查。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质保3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供应商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在质保期内,电话响应时间半小时,到达现场维护时间4小时。 3.同一故障在同一年度3次维修而不得以修善的,供应商须无偿更换产品。 4.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如供应商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或24小时内排除故障。 5.安装调试期间供应商须遵守单位的管理规定,不能影响单位的工作秩序。 6.造成采购人现有设备、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 23台 |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至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1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进行网上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会议。
3、鉴于目前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相关数据尚未实现互联共享,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教育发展中心(第四中学)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东一里4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胜河里150号
邮箱地址: LNJZCGZX@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下载采购文件后可获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盛彦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