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沅水尾堆清理及弃渣处置项目招商合作公告(第二次)
辰溪县沅水尾堆清理及弃渣处置项目招商合作公告(第二次)
为维护沅水河道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航运安全,满足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合理利用河道尾堆弃料,促进辰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人民政府授权,我公司决定就辰溪县沅水尾堆清理及弃渣处置项目,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投资合作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辰溪县沅水尾堆清理及弃渣处置项目。
2.项目内容:辰溪县大洑潭水电站以下至辰泸共管河道尾堆清理及弃渣处置。
3.项目投资规模:约5亿元人民币。
4.项目周期:5年(计划于2021年7月开始实施,具体起止日期按相关合同约定)。
二、?招商合作的实施方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选项目投资合作商。
2.计划每年清理、加工、处理尾堆约600万方。
3.招商方以股权转让合作的方式公开寻求投资合作方,具体条款见招商文件。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1.投资合作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联合体。
2.投资合作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的投融资能力,财务状况社会信誉良好。
3.报名时,投资合作商必须向招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合作意向金7000万元人民币,中选并签订招商合作协议后,自动转为股权转让金,剩余股权转让金在招商合作协议签定后,向招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中选的,招商方在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四、?投资合作商的确定
1.公告期满后,如有2家及以上公司报名的,将采取依法择优方式确定投资合作商;如只有1家报名的,经招商方考察合格后直接确定。
2.投资合作商应在接到招商方发出的书面中选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合同。合同签订按相关法定程序办理。
3.如不能按期签订招商合同,中选方在通知招商方放弃中选资格之日起,招商方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选方缴纳的合作意向金。超过3个工作日未退还,按年利率8%计取利息向中选方支付利息。
报名注意事项
1.招商单位: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4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环保住建大楼9楼909室。
4.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合作意向金汇款凭据(原件)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一套,复印件二套,分别胶装并加盖公章,由企业(或者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到场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6.缴款银行及账号:
户??名: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辰溪县支行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282
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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