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青树嘴镇中学教学楼及附属用房EPC建设工程

南县青树嘴镇中学教学楼及附属用房EPC建设工程

南县青树嘴镇中学教学楼及附属用房EPC建设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县青树嘴镇中学教学楼及附属用房EPC建设工程已由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招核[202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南县青树嘴镇中学教学楼及附属用房EPC建设工程2.2建设地点:南县青树嘴镇2.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20?O其中新建1栋5层的教学楼,建筑面积为2430?O新建1栋3层的附属用房,一楼为消防水池及泵房,二、三楼为男女生厕所,建筑面积为590?O总投资*******元(含建安工程费*******元、设计费220000元)。实际造价以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准。2.4工期要求:3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2.5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2.7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3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3.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3.5拟任设计部项目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负责人,所有参与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3.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文的要求配备,最低配备为4人,即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招投标阶段只要求明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5.1?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形式:(1)承诺(2)现金(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
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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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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