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头窑袁黄牛火区灭火二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高头窑袁黄牛火区灭火二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达拉特旗高头窑袁黄牛火区灭火工程二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鄂公管办业受2013GCLZ02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达拉特旗高头窑袁黄牛火区灭火工程二期工程 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内发改能源字{2011}217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70.00%、企业自筹 30.00%、银行贷款 0.00%、境外投资 0.00%,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高头窑镇
2.2工程规模: 共73.85万平方米火区面积内的土方剥挖,放坡系数为38°,土方剥离深度为30米至80米,工业场地场平及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内设计文件中的全部工程施工。
2.3施工工期: 609日历天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施工工期 |
2013GCLZ0234-1 | 施工 | 73.85万平方米火区面积内的土方剥挖、工业场地场平及道路工程施工 | 609日历天 |
2.4 共73.85万平方米火区面积内的土方,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挖、剥离台阶高度为10米,采用3-3-4米分层开采,剥挖露出残煤后,采出残煤,然后用黄土覆盖煤层露头,剥挖采用单斗挖掘机配自卸卡车完成。土方剥离深度为30米至80米,工业场地场平及道路工程。施工图纸内设计文件中的全部工程施工。
2.5 本招标项目达拉特旗高头窑袁黄牛火区灭火工程二期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鄂尔多斯人民政府 以内发改能源字[2011]2175号、鄂府函[2012]1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70.00%、企业自筹 30.00%、银行贷款 0.00%、境外投资 0.00%,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者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近三年(2010年-2012年)企业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单项目土石方工程合同额在8000万以上)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 [建筑工程一级]或者 [矿业工程一级]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者 [矿山专业一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3.4 信誉要求: 省部级有关部门开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文件。。
3.5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0年-2012年)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凡鄂尔多斯市外进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建委核发的《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8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须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正式会员。未成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会员的投标单位,需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信息科尽快办理入会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
4.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除具备诚信库正式会员的资格外,还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入库:
(1) 1、报名时除网上提交的资料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4、 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5、 近三年(2010年-2012年)企业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单项目土石方工程合同额在8000万以上)。
4.3 报名时间:
2013年 7 月30 日 17 时 0 分整
至2013年 8 月5 日 17 时 30 分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采用网上报名的投标单位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勿需到现场)。网上获取事宜详询****-*******。
5.2 获取时间: 2013 年 7 月 30 日 8:00 时
至 2013 年8 月 5 日 17:30 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3 年 8 月 27日 9 时 30分整
6.3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5、凡鄂尔多斯市外进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建委核发的《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6、拟派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8、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 9、近三年(2010年-2012年)企业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证明材料(单项目土石方工程合同额在8000万以上);10、投标单位CA锁;11、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12、近三年(2010年-2012年)审计报告 .
6.4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须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正式会员。未成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会员的投标单位,需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信息科尽快办理入会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
7、其他:
8.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纸质投标文件只作为备用文件。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8.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鄂尔多斯市伊政煤田灭火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石油大厦6楼610室 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610号女神酒店东侧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杨雪峰 联 系 人: 姚亮
电 话: 139*****206 电 话: 187*****353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9@qq.com">********9@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甲方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账 号: @甲方账号 账 号: @代理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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