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紫阳万惠智能市场第三层房产招租(10年)公告
上饶市紫阳万惠智能市场第三层房产招租(10年)公告
饶产办ggz2021-195号 受委托,江西天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决定于2021年07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时整,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转让(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转让参考(起拍)价:
二、转让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报名,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重大事项:1.标的内容仅限《评估报告书》(饶盛业[2021]房估字第264号)标注的房产,以交付时的房地产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交易成功及成交总价。2.租期十年,第四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每年租金精确到个位数。租赁起止时间在合同中具体确定。3.租金每半年缴纳,首次租金在上饶市产交所结算,之后的租金缴纳在租赁合同中完善。4.租赁房产现状为新建空置毛坯,无租赁关系,无优先承租人。5.交易成功的承租方享有五个月的免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6.本次租赁房产承租方应按招租方的规划要求经营(用途为教育类、公益类)。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合法照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自投资金、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所有税、费,自行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自觉按规定和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自觉遵守招租方及所辖区域的统一规划及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8.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不得对房屋主体进行扩建,不得有违章搭建;装修计划需经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自行负责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自行承担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在装修施工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安全施工,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9.交易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缴纳1万元租赁保证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10.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自主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已收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11.租赁关系结束时,承租方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基础配套设施,不得损坏或拆除不可移动的资产,可移动的资产自行负责在约定时间内搬离完毕,否则无偿归属招租方。12.转让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交易成功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07月19日17时止。 五、拟购(竞买)须知:①意向方应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幼儿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②有意向者均可在公告的报名期内,凭合法有效证明前来报名参加;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③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抵作首次租金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租赁保证金(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意向人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④意向方应于2021年07月19日16:30时前将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帐户(以实际到帐为准)。【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六、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2#607(环球商务中心) 联系电话:13576361361、18270340164 江西天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江西天润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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