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援助西藏那曲聂荣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援助西藏那曲聂荣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驻藏援藏工作组为神华集团2013年援助西藏那曲聂荣县工程施工(招标编号:CSIE******** )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现为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发布如下招标公告,诚邀具备投标条件的单位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藏那曲地区聂荣县;
2.2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10户小康新居10月30日前建设完毕并达到入住条件(除大门、围墙、院落),以上10户小康新居对应色庆乡2村已拆除的10户牧民旧房屋;
2.3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包括以下内容:
色庆乡2村小康村43户住房、色庆乡20村小康村9户住房(含围墙及其以内工程),主房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665.28平方米。所有小康新村建设同时开工。色庆乡2村10户牧民旧房屋已拆除,对应10户新居需10月30日前建设完毕并达到入住条件(除大门、围墙、院落),10户新居其中120平方米的2户、100平方米2户、80平方米6户。具体以技术部分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近3年(2010-至今)具备类似该地区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参与投标。
3.6 未能完成神华招标网网上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2售标时间延期至 2013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报名时携带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单位介绍信(或者名片)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类似该地区工程施工业绩(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上述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整理成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8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12号(罗布林卡北路与北京西路的交叉口)西藏宾馆1层雪域厅(酒店电话:****-*******)。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神华集团驻藏援藏工作组
地 址: 西藏那曲地区聂荣县
联系 人: 李永明
电 话: 139*****39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张鹏
电 话:***-********
传 真:***-********
开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账 号:345 458 594 966
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1、网上登陆www.shenhuabidding.com.cn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原件审核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7室,注册咨询电话:***-********;***-********;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4、其他报名所需携带资料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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