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大气特征污染物防控三级监测网络建设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大气特征污染物防控三级监测网络建设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大气特征污染物防控三级监测网络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大气特征污染物防控三级监测网络建设项目已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20〕273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源宁东基地管委会财政资金,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

2.2招标内容及规模:主要内容为建设46座企业厂界站、19座园区网格化站、5座园区边界站、1座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站,购置便携式挥发有毒气体检测仪1套,便携式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1套,走航监测系统1套,苏玛罐采样分析系统1套。开发大气特征污染物防控三级监测恶臭溯源体系信息化平台,构建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大气特征污染物防控三级监测网络,实现园区恶臭、挥发性大气特征污染物的实时动态监管等,建立化工新材料园区企业特征污染物及VOC一企一册排放档案。最终项目建设内容以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EPC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资质要求,招标人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须具备以上资质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环保或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2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

3.3因违规,仍在相关文件执行有效期内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或银川市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通报的区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不诚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5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近一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4日(每日 8:30-18:00 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0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自当日8时30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汽车大世界商务广场北侧对面)。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宁东镇企业总部大楼9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51-5918315

代理机构: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1804室
联 系 人:郭丹丹 联系电话:19995372386 0951-8639494

2021年06月17日

此项目正在邀请报名,距离报名截止还有
天小时分钟

标签: 监理招标 总承包 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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