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审计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大通县审计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我局法治单位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法治体系总要求,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原则,深入开展审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我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审计干部的法律素质,使审计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建设新时代幸福大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信仰。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首要任务的法律学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增强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宪法意识。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学习强国”“信仰的力量”、法宣在线、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的学习,加强对领导干部、审计机关法治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培训,提升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书记为法治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带头守法,不定期深入审计一线,督导审计小组工作,促使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推进法治单位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狠抓落实,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审计质量控制、强化法治机关建设,紧扣年度工作任务与目标,制定了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做到任务明确、有的放矢。

二、科学决策,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审计业务会议审定重大审计事项等制度机制,注重发挥向上级审计机关咨询、法律顾问、干部评议等参谋建议职能,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一是坚持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审计机关日常工作,建立了以思想教育为基础,清权制衡为核心,预警控制为关键,制度建设为根本,考核追究为保障的工作机制,规范了各项议事规则和程序,切实将审计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着力提高依法审计、科学审计、廉洁审计的能力。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明确规定所有审计报告都要经过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其中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截止目前各分管业务领导主持召开审计业务会议19次。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为审计重大决策、重大民事行为等提供法律服务和专业支持。

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依法审计氛围

一是2020年我局将《宪法》《预算法》《经济法》《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职工干部学法。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周的全市审计系统冬季全员培训和集中整训,切实提升审计干部依法履职水平。二是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活动,展示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宪法的良好风貌。三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涉及群众利益、民生安全方面项目审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通过标语、展板、微信、QQ群等广泛宣传,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同时对审计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积极贡献审计力量。四是开展应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五是抓好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普法。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人员向机关、社区、联点村普法,特别是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审计法治建设的成就和“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充分展示审计成果,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扩大审计影响。六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对照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我们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通过边审计、边普法的形式,将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将国家的财经法规以最直接的方式传达给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依托微信群、QQ群等,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加强法治信息宣传。

四、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充分发挥科学民主决策的核心作用,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执行《西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重要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坚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签发制度。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发生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四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严格按照《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巩固政府法律顾问长效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依法履职,提升执法效果

一是全面推行“阳光审计”。认真落实审计执法信息公开制,向社会公开重大项目审计通知、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业务信息和审计职责、权限、审计执法程序、审计执法纪律等法律法规;审计进点时在被审单位显要位置张贴审计公示。二是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全面实行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审理机构、和审计机关负责人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创新审理方法,通过现场审理、纸质审理等方式,严把审计执法程序关、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关,切实发挥审理纠偏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合法性审查,有效控制法律风险。三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审计监督,加大对被审计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以及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关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及时移送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四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围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需要,进一步聚焦审计重点、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促进政府预算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促进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为我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提供服务。五是着力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不断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办机制,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将审计的整改落实与审计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相结合,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及时纠正违规问题,在查问题的同时,注重发现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矫偏纠错,防患于未然,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卫士”作用,最大程度体现和提升审计价值。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