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县食品公司牲畜定点屠宰工程项目总平布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关于连江县食品公司牲畜定点屠宰工程项目总平布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连江县食品公司已于2020年7月1日核发一期的生猪屠宰加工车间、综合楼、消防水池、水泵房、值班室、综合机房等建构物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为了在实际建设过程及今后安全高效便捷使用,需要对该项目总平布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故特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总平布置图进行方案调整优化,优化调整内容如下:

  1、将安全通道设置在东侧。

  2、将一期生猪屠宰加工车间的一层配电房和发电房移至室外消防水池与水泵房处并与其合并成一栋建筑物;消防水池与水泵房优化地下室建设;变更后配电房和发电房建筑面积由124.74m2调整200.90m2;消防水池与水泵房建筑面积229.60m2调整373.10m2。

  3、将二期1#加工车间进深48米调整为41米且层数六层变为五层,建筑高度23.8米升至23.9米,建筑面积8799.00m2调整为7292.00m2,变更后对其室内机动车位重新布局,由机动车58个调整为55个车位。将存放二期1#加工车间非机动车的车位调整至二期2#加工车间内且车位数由185辆调整至174辆。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18478.70m2调整至17316.10m2;计容面积由21877.02m2调整至21947.92m2;建筑密度由35.62%降至35.40%;容积率由1.2提高至1.21;建筑系数46.60%降至46.38%;绿化面积由2734.97m2调整至2723.72m2;非机动车位数由185辆降至174辆。

  调整后该项目的指标均符合土地划拨合同指标(1.2≤容积率≤3.0,40%≤建筑系数,10%≤绿地率≤15%)及相关规范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17日至6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若要求听证,我局拟定于2021年6月24日下午3点整,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层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届时请各利益相关人员参加。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邮编:350500。

  特此公示

  附件:1. 连江县食品公司牲畜定点屠宰工程项目调整前后总平面布置图及调整前后相关建筑单体施工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设计方案 布置 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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