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施工,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经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拟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建 设 单 位:济南汇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量等级:合格
工 程 名 称: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综合楼及附属工程
工 期:2006年3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日历天数276天。
工 程 地 点: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05号
招 标 范 围:图纸内的施工
建 筑 面 积: 约4万平方米
发 包 方 式:包工包料
结构形式及层数:框架(剪)地下1层 地上9~11层
资金情况:已落实
二、投标报名条件
参加投标报名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施工资质等级必须是壹级及其以上,施工单位具备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证明在人员、机械、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3月2日9:00时至2006年3月7日17:00时止。
报名地点:济南市山大南路56号济南建筑交易市场二楼报名处
报名电话:****-************-********
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南区D座12#5单元304室
联 系 人:朱素华 孟宪荣
四、投标报名所需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外地企业还应有济南市建筑队伍管理处备案证明。
五、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符合投标单位报名条件的施工单位可在投标报名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单位所填写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资格证明材料在2006年3月8日下午16:00时前送回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南区D座12#5单元304室)。
六 、资格预审文件应附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其它
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如果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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