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西藏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西藏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1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无):
合同包预算金额:3,019,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安全设备 | 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室内外所有房间、楼道、餐厅、厨房、围墙、大门、操场 、道路、河道等位置进行安装监控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8,100.00 | 738,100.00 |
1-2 | 会议电话调度设备及市话中继设备 | 会议室、学习室、残疾人房间及其它用房所需音控系统设施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2,400.00 | 262,400.00 |
1-3 |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 | 残疾人托养护理及日常医用医疗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2,300.00 | 542,300.00 |
1-4 | 路由器 | 托养中心院内房间专用路由器 | 52(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8,288.00 | 28,288.00 |
1-5 | 房屋附属设施 | 托养中心大门智能门禁系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 | 80,000.00 |
1-6 | 其他办公设备 | 办公专用摄影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000.00 | 14,000.00 |
1-7 | 室内装具 | 托养中心院内房屋装具及其他设施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72,700.00 | 972,700.00 |
1-8 | 助残器具 | 残疾人助残器具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2,600.00 | 242,600.00 |
1-9 | 清洁卫生电器 | 全自动洗脱烘滚筒洗衣机 | 5(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42,500.00 | 42,500.00 |
1-10 | 其他厨卫用具 | 托养中心其他厨卫用具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6,112.00 | 96,11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时间: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1年07月0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拉萨市柳梧新区普曲路1号好城·桑旦林二期27栋4号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cycloud.cn/gp-auth-center/login?origin=oauth)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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