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智能交通系统设计 招标公告
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智能交通系统设计 招标公告
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智能交通系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智能交通系统项目设计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20】7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智能交通系统项目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西起雄鹰东路,东至金源东街全长约13.6公里(含冉屯北路至南阳路涉铁段和农业路京广路互通立交段约2.1公里)。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主线高架桥与地面层道路、27处地面交叉口及38处上下桥匝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视频监控、交通信息采集、匝道控制系统、交通信息发布与诱导、视频事件检测、秩序保障部分(含闯红灯电子警察、远光灯抓拍设备、违法鸣笛抓拍设备、违法驶入抓拍设备、行人过街警示及智慧斑马线设施、车辆测速设备)、车辆智能监测设备、可变车道标志以及网络传输、供配电等配套设施。
2.3本项目总投资额:约3974万元
2.4招标范围:郑州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智能交通系统项目的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并提供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服务及后续施工配合工作,并包括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
2.5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任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省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承诺对其设计内容提供后续配合服务(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工程设计(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2018年度—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分别具有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书证明材料。(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否则须另外提供配套的可证明材料)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自动化控制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须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具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类似设计项目重大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自然人查询须填写姓名及身份号】,应提供查询网页结果(须包含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③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结果(包含投标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项目负责人行贿查询);经查询,上述对象有任意一个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存在行贿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截图(包含投标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项目负责人行贿查询);查询路径: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查询内容—判决结果-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选择行贿,提供查询结果网页。经查询,上述对象有任意一个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存在行贿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应提供查询网页结果(须包含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网页查询结果证明,网页查询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18日至2021年07月08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 zzggzy.zhengzhou.gov.cn)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格式*.ZZZF)。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0。
5.2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9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6.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 zzggzy.zhengzhou.gov.cn)。
6.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远程电子签到,然后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不得签到,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①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
②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③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⑤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未在开标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退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⑥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未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由招标人退回投标文件。
⑦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郑州市三全路66号
联系人:翟先生
邮箱:zyb9597@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政六街合作大厦B座20楼
联系人:宋先生、权先生
邮箱:zhongyizb@163.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邮箱:sjwgcztb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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