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白沙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新罗区白沙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13】第054号
开标时间:2013-08-2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榕大禹招字[2013]第05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福建省水利厅 以闽发改农业【2013】3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2.2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孔党村、苏一田村、邹山村、大孟村、营斗村、郭畲村、小吉村、小溪村、吕洋村、高洋村、大科村、樟坑村、罗坪村、内村村、南卓村、渡头村、营头村、陈地村、黄坂村、白沙村、宫洋村、产坑村、营边村、营岐村、岩下村、珍坑村、洋西村、吕凤村、罗畲村、半岭村、田坑村;
2.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及地方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建安投资约43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主要包括辖区内31个自然村的拦水闸,蓄水池,净水设备及管道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
2.6 标段划分: / ;
2.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员应具有有效资格证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3 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龙岩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8月2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龙岩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俞先生
电 话:152*****8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1#楼二层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186*****44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财政所
开户行:新罗农行白沙分理处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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