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等45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等45户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我司持有的45户企业债权进行处置。现公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同时我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进行招商,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债务企业名称: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等45户企业债权
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五指山市、屯昌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债权本金:详见附表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我司持有的45户企业债权进行处置。其中,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等40户债权的债权基准日为2015年12月20日,基准日债权本金合计116,936,571.04元,债权利息合计182,673,083.57元,债权本息合计299,609,654.61元(2015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和违约金等相关权益,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海南海利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的债权基准日为2000年3月20日(包含1户美元债权和1户港币债权),2000年3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和违约金等相关权益,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另有一户海南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债权亦在处置范围内,该户债权本金已清偿,剩余债权权益为债权履约期间逾期而产生的未清偿罚息。
债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情况 | 资产线索(仅供参考) | |||
基准日:2015年12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 | ||||||
本金 | 利息 | 合计 | ||||
1 | 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7,165,410.38 | 12,165,410.38 | 五指山市南圣镇271000㎡、327000㎡、322000㎡、325000㎡土地 | |
2 | 海南省五指山第一村 | 25,800,000.00 | 24,473,434.58 | 50,273,434.58 | 五指山285000㎡土地,未办理抵押登记 | |
3 | 海南金达旅业有限公司 | 5,550,000.00 | 19,676,087.91 | 25,226,087.91 | 1、五指山宾馆南楼(6层),面积3644㎡,未办理抵押登记;2、五指山市奥雅路1301.77㎡土地。 | |
4 | 五指山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5,089,071.52 | 10,589,071.52 | 1、南圣镇1,474亩土地;2、五指山市解放路友顺大厦418.6㎡房屋 | |
5 | 五指山康宝实业有限公司(五指山康宝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4,100,000.00 | 10,495,045.03 | 14,595,045.03 | 1、毛阳镇172000㎡土地;2、五指山市康乐中心与恒建公司之间66234㎡土地 | |
6 | 五指山椰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708,166.40 | 6,708,166.40 | 五指山市毛阳镇324,000.00㎡和328,000.00㎡土地 | |
7 | 五指山振兴扶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4,244,188.02 | 7,244,188.02 | 五指山市南圣镇304000㎡土地 | |
8 | 五指山金田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2,300,000.00 | 1,814,390.85 | 4,114,390.85 | 毛道乡与畅好乡交界248.99亩、240.88亩土地,五指山市番阳镇329,500㎡,冲山镇840.69㎡房产 | |
9 | 国营海南省通什林场 | 2,165,000.00 | 5,072,326.84 | 7,237,326.84 | 通什市农林路5,200㎡土地 | |
10 | 五指山百果园种猪场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481,444.92 | 4,481,444.92 | 五指山市番阳镇329,753.33㎡土地 | |
11 | 五指山市孔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2,983,194.68 | 4,783,194.68 | 冲山镇50.8万㎡土地 | |
12 | 五指山市畅好乡农场 | 1,748,814.00 | 4,884,702.44 | 6,633,516.44 | 无 | |
13 | 五指山市菜蓝子工程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2,945,940.26 | 4,545,940.26 | 冲山镇508000 ㎡种植用地 | |
14 | 五指山万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326,680.09 | 2,326,680.09 | 1、通什市万头猪场西侧41,000㎡土地;2、通什市福安村24,000㎡土地;3、通什市福安村45,000㎡土地;4、通什冲山镇38,000㎡土地;5、福安村165亩林地,6、通什市南圣镇240亩林地 | |
15 | 五指山金大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348,876.47 | 2,348,876.47 | 五指山南圣镇278000㎡土地 | |
16 | 五指山民生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227,905.95 | 2,227,905.95 | 五指山市南圣镇156,000㎡土地,105.43㎡房屋 | |
17 | 五指山市南圣镇文化农场 | 602,000.00 | 603,097.18 | 1,205,097.18 | 无 | |
18 | 国营海南省松涛林场 | 2,160,000.00 | 8,499,333.27 | 10,659,333.27 | 杉林4000亩、1.2万株槟榔树、2万株橡胶、1.4万株槟榔 | |
19 | 屯昌江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60,000.00 | 1,603,624.17 | 3,063,624.17 | 1、保亭县新政镇235333.3㎡土地;2、琼C40886牌机动车 | |
20 | 海南绿田园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4,960,757.04 | 5,579,455.26 | 10,540,212.30 | 1、屯昌县新兴镇197986.67㎡土地、79166.67㎡土地;2、屯昌县新兴镇蕴202.14㎡房屋及设备 | |
21 | 屯昌县南飞实业发展总公司 (海南屯昌南飞实业发展总公司) | 8,820,000.00 | 17,180,190.69 | 26,000,190.69 | 无 | |
22 | 屯昌鹰平实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4,897,770.59 | 7,897,770.59 | 1、屯昌县南吕镇267亩土地;2、琼海市加积镇1677㎡土地;3、屯昌县枫木镇170亩槟榔;4、屯昌县南吕镇180亩槟榔 | |
23 | 海南恒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5,275,605.57 | 8,275,605.57 | 屯昌县枫木镇423亩土地 | |
24 | 屯昌县新兴镇水果农庄有限公司 | 800,000.00 | 1,473,737.02 | 2,273,737.02 | 屯昌县黄岭乡橡胶199亩, | |
25 | 屯昌南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屯昌县南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725,800.56 | 4,225,800.56 | 屯昌县南坤镇162亩土地、141.5亩土地、162亩橡胶 | |
26 | 屯昌日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991,977.72 | 2,991,977.72 | 1、屯昌县大同乡300亩土地;2、屯昌县南坤镇100亩橡胶 | |
27 | 屯昌县新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881,114.16 | 2,881,114.16 | 屯昌县南吕镇141亩土地、荔枝80亩(2880株,1997年种植),龙眼60亩(2160株,1997年种植) | |
28 | 海南恒硕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706,368.67 | 3,206,368.67 | 屯昌县大同乡海军路279亩土地 | |
29 | 屯昌南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650,000.00 | 2,310,706.42 | 3,960,706.42 | 1、海榆中线公路90公里处13951.7㎡土地;2、屯昌县乌坡镇240.02亩土地 | |
30 | 屯昌松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797,838.24 | 6,797,838.24 | 屯昌县乌坡镇519亩土地 | |
31 | 屯昌金源养殖有限公司 | 1,720,000.00 | 1,751,602.12 | 3,471,602.12 | 保亭三道镇425亩土地、188亩土地 | |
32 | 屯昌县豪园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3,797,127.52 | 5,797,127.52 | 1、屯昌镇屯郊乡234亩土地;2、荔枝150亩、龙眼50亩、芒果10亩、小叶桉14亩 | |
33 | 屯昌县宏利水果发展有限公司 | 3,700,000.00 | 8,307,098.02 | 12,007,098.02 | 1、屯昌县屯昌镇244.6㎡房屋;2、海口市琼山区553.65㎡房屋 | |
34 | 屯昌县富洪生猪饲养实业公司 | 2,400,000.00 | 3,601,023.39 | 6,001,023.39 | 屯昌镇684.65㎡房屋及1373.52㎡办公楼 | |
35 | 屯昌县明珠农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460,965.04 | 2,460,965.04 | 屯昌县枫木镇农场170亩槟榔树 | |
36 | 屯昌洪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 | 779,327.51 | 1,279,327.51 | 屯昌县大同乡槟榔树100亩 | |
37 | 屯昌万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800,000.00 | 1,289,814.50 | 2,089,814.50 | 屯昌县南吕镇槟榔树153.3亩、橡胶树18亩 | |
38 | 屯昌树信科技农业扶贫有限公司 | 800,000.00 | 1,129,690.07 | 1,929,690.07 | 屯昌县大同乡160亩槟榔树 | |
39 | 屯昌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466,394.06 | 2,466,394.06 | 屯昌县南吕镇林木442亩 | |
40 | 海南屯昌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626,555.48 | 2,626,555.48 | 1、屯昌县大同乡568亩土地;2、马占相思100亩,杨桃50亩,荔枝55亩,槟榔30亩,橡胶20亩。 | |
以上40户债权合计 | 116,936,571.04 | 182,673,083.57 | 299,609,654.61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情况 | 备注 | |||
基准日:2000年3月20日 | ||||||
本金 | 利息 | 合计 | ||||
41 | 海南海利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美元) | 31,400.00 | 11,124.92 | 42,524.92 | 债权金额单位为美元 | |
42 | 海南中坚房地产开发公司 | 1,921,893.00 | 2,472,517.86 | 4,394,410.86 | 债权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 |
43 | 海南省医药总公司(港币) | 1,000,000.00 | 1,162,377.19 | 2,162,377.19 | 债权金额单位为港币 | |
44 | 儋州市三和物业发展总公司 | 4,020,400.00 | 3,723,380.40 | 7,743,780.40 | 债权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已诉讼,执行阶段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情况 | 备注 | |||
本金 | 利息 | 合计 | ||||
45 | 海南华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39,931.89 | 239,931.89 | 债权本金已清偿,剩余债权权益为债权履约期间逾期而产生的未清偿罚息 |
重点资产情况如下:
第1户: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本金5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于1998年11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才雄,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目前营业执照核准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 ,营业期限至 2028年11月10日,登记状态是存续。截止到目前该公司的登记资料中并无发生解散、吊销、注销等导致主体资格丧失的记录,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主体。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 2 笔,尚欠贷款本金500万元,利息716.54万元,本息合计1216.54万元。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五)农银借字(2001)第1219号《借款合同》 | 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 公司 | 2001.12.19- 2003.12.19 | 300万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2 | (五)农银借字(2002)第018号《借款合同》 | 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 公司 | 2002.12.30- 2004.12.29 | 200万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贷款抵押物如下:
权证号:五国用(2002)字第28号,位于五指山市南圣镇什茂林附近,土地用途:森林生态旅游观光。抵押人: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五他项(2001)字第33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面积为271000㎡,到期日为2051年,抵押有效。
权证号:五国用(2001)字第38号,位于南圣镇什报茂村东北侧,土地用途:林业生态观光。抵押人: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五他项(2001)字第22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面积为327000㎡,到期日为2051年,抵押有效。
权证号:五国用(2001)字第39号,位于南圣镇什报茂村东北侧,土地用途:林业生态观光。抵押人: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五他项(2001)字第21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面积为322000㎡,到期日为2051年,抵押有效。
权证号:五国用(2001)字第37号,位于南圣镇什报茂村东北侧,土地用途:林业生态观光。抵押人: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五他项(2001)字第23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面积为325000㎡,到期日为2051年,抵押有效。
第3户:海南金达旅业有限公司(本金555万元)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于1993年3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郭哲名,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目前营业执照核准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 ,营业期限至2043年3月9日,登记状态是存续。截止到目前该公司的登记资料中并无发生解散、吊销、注销等导致主体资格丧失的记录,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主体。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2笔,尚欠贷款本金555万元,利息1967.61万元,本息合计2522.61万元。上述借款原借款人为五指山宾馆,1992年10月27日海南金园旅业有限公司接管五指山宾馆,与中国农业银行五指山市支行(下称农行)重新办理贷款手续,1997年1月20日海南金园旅业有限公司转让股份给借款人,由借款人承担上述债务。农行起诉借款人,双方于2001年12月28日达成调解协议,但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
三、担保情况
贷款抵押物为通国用(1998)895号土地,土地用途为商服,面积为1301.77平方米。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距繁华商服中心不到500米,距农贸市场距离不到300米,距离长途汽车站距离1000-3000米,道路通达度一般,供电状况完善,供水状况完善,排水状况完善,通讯状况完善,区域人口密度较密集,城市规划影响度较高。抵押有效。
第4户:五指山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本金550万元)
一、基本情况
企业于2001年3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海斌,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目前营业执照核准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 ,营业期限至长期,登记状态是存续。截止到目前该公司的登记资料中并无发生解散、吊销、注销等导致主体资格丧失的记录,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主体。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 2 笔,尚欠贷款本金550万元,利息508.91万元,本息合计1058.91万元。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五)农银借字(2003)第1228号《借款合同》 | 五指山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2003.12.28- 2006.12.28 | 200万 | 抵押 保证 | 否 | 否 | 否 |
2 | (五)农银借字(2004)第005号《借款合同》 | 2004.12.31- 2007.12.31 | 350万 |
三、担保情况
贷款担保人为五指山熊竹种植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详见第一户债权。
贷款抵押物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五国用(2004)第66、67、81、82号],面积1,474亩,用途为森林生态旅游观光用地。土地位于五指山市南圣镇什报茂村北侧,该土地仍在五指山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五土他项(2004)字第12号。
《他项权利证明书》(五指山市房冲山镇他字第8-3305号),面积418.6㎡,位于五指山市解放路友顺大厦,该房屋仍在五指山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名下。
第6户:五指山椰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金4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于2003年5月1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 郑川,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目前营业执照核准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营业期限至长期,登记状态是存续。截止到目前该公司的登记资料中并无发生解散、吊销、注销等导致主体资格丧失的记录,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主体。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400万元,利息270.82万元,本息合计670.82万元。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五)农银借字(2004)第004号《借款合同》 | 五指山椰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4.12.31- 2007.12.31 | 400万 | 抵押、保证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贷款保证人为澄迈万昌苦丁茶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显示:该企业于1995年7月2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 肖玉芳,企业类型为股份合作制,目前营业执照核准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 ,营业期限至 2044年12月31日,登记状态是存续。
四、贷款抵押物
五土他项(2004)第10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978亩,土地位于五指山毛阳镇牙合村委会北面,即五国用(2004)第69号、第7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项下土地。
第7户:五指山振兴扶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金3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于1999年12月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平,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目前营业执照核准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 ,营业期限至 2045年12月8日,登记状态是存续。截止到目前该公司的登记资料中并无发生解散、吊销、注销等导致主体资格丧失的记录,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主体。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300万元,利息424.42万元,本息合计724.42万元。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五)农银借字(2001)第1212号《借款合同》 | 五指山振兴扶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2001.12.14- 2004.12.14 | 300万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贷款抵押物为国用(2001)第20号位于五指山市南圣镇什报茂村东南面山顶,用途为养牛基地,面积为304000㎡,到期日2051年9月。该土地仍在五指山振兴扶贫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第15户:五指山金大实业有限公司(本金1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于1999年11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绥鑫,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目前营业执照核准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 ,营业期限至长期,登记状态是存续。截止到目前该公司的登记资料中并无发生解散、吊销、注销等导致主体资格丧失的记录,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主体。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100万元,利息134.89万元,本息合计234.89万元。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五)农银借字(2002)第0101号《借款合同》 | 五指山金大实业有限公司 | 2002.1.31- 2005.1.31 | 100万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贷款抵押物为五国用(2001)字第40号,他项(2002)字第10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面积278000㎡,林业生态观光用地,位于五指山南圣镇毛祥牧场。
第16户:五指山民生开发有限公司(本金1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于2002年5月2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邢亚清,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目前营业执照核准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 ,营业期限至 2022年5月28日,登记状态是存续。截止到目前该公司的登记资料中并无发生解散、吊销、注销等导致主体资格丧失的记录,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主体。
二、债权及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100万元,利息122.79万元,本息合计222.79万元。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五)农银借字(2003)第015号《借款合同》 | 五指山民生开发有限公司 | 2003.12.29- 2005.12.28 | 100万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贷款抵押物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五国用(2003)字第71号],五土他项(2003)字第19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面积156000㎡的森林生态旅游观光用地,到期日2052年6月,位于五指山市南圣镇什报茂村北侧,该土地仍在五指山民生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抵押有效。
《房屋所有权证》(冲山镇字第E1-50973号)项下房屋所有权,面积105.43㎡,位于五指山市解放路友顺大厦,该房屋仍在五指山民生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因相关部门不予配合等原因,尚未核实抵押情况。
第19户:屯昌江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金146万元)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屯昌江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盘玉梅,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存续。截止到目前该公司的登记资料中并无发生解散、吊销、注销等导致主体资格丧失的记录,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主体。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146万元,利息160.36万元,本息合计306.36万元。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借字(2003)第082号《借款合同》 | 屯昌江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3.12.31- 2005.12.31 | 2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海南百旭实业有限公司以保国用(2003)字第022号面积235333.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借款人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他项权登记(保他项(2003)字第102号)。经到保亭县国土局核查,目前无法查找到相关档案资料。
借款人以琼C40886牌机动车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无法核实该车辆抵押情况。
第20户:海南绿田园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本金496.07万元)
一、基本情况
根据到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海南绿田园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于1998年12月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登峰,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存续。截止到目前该公司的登记资料中并无发生解散、吊销、注销等导致主体资格丧失的记录,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主体。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3笔,尚欠贷款本金496.07万元,利息557.94万元,本息合计1054.02万元。已提起诉讼,二审已胜诉。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借字(2002)第25号《借款合同》 | 海南绿田园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002.12.27- 2005.12.27 | 35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2 | (屯)农银借字(2003)第084号《借款合同》、(屯)农银借字(2004)第001号《借款合同》 | 海南绿田园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2003.12.30- 2006.12.30 | 2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贷款抵押物为具体如下:
借款人以位于屯昌县新兴镇工业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197986.67平方米,权证号:屯国用(2004)字第01-00005号)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他项权登记(屯他项(2004)字第0002号)。
借款人以位于屯昌县新兴镇蕴沃园栏坡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79166.67平方米,权证号:屯国用(2004)字第01-00006号)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他项权登记(屯他项(2004)字第0002号)。
借款人以位于屯昌县新兴镇蕴沃瓦灶坡的房屋所有权(建筑面积202.14平方米,权证号:屯房权证字第06395号)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他项权登记(屯房屯他字字第1520号)。
第22户:屯昌鹰平实业有限公司(本金3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屯昌鹰平实业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海燕,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存续,具备承担民事责任主体资格。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4笔,尚欠贷款本金300万元,利息489.78万元,本息合计789.78万元。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仅有借款凭证 无对应合同 | 屯昌鹰平实业有限公司 | 4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
2 | (屯)农银借字(1999)第060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屯昌鹰平实业有限公司 | 1999.11.1- 2000.2.1 | 3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3 | (屯)农银借字(1999)第13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屯昌鹰平实业有限公司 | 1999.12.30- 2002.12.30 | 15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4 | (屯)农银借字(2000)第13号《借款合同》 | 屯昌鹰平实业有限公司 | 2000.12.29- 2003.12.29 | 8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贷款抵押物情况具体如下:
屯集农(1998)字第004号土地使用权,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号:屯他项(1998)字第0030号。
屯林证(2000)021号、022号合计170亩林木(林权)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海国用(99)号第702号项下土地经查询已于2007年6月8日注销抵押登记;未查询到屯山林证009977号共计180亩林权抵押登记资料。
第23户:海南恒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本金3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经到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海南恒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登记状态为吊销。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300万元,利息527.56万元,本息合计827.56万元。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借字(1999)第13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海南恒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 1998.8.17- 2004.8.17 | 3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屯昌县枫木镇枫木市村民委员会以其位于屯昌县枫木镇加买坡、三角坡(面积分别为311亩、112亩)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及地上附着物作抵押(权证号:屯集农(1999)字第0001号、屯集农(1999)字第0002号),对应他项权证为屯他项(1999)字第0029号。抵押权登记日期为1999年8月。
屯昌县林业局于1999年8月20日作出屯林字[1999]17号《关于同意海南恒绿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将林木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批复》,证号为NO*******项下林权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25户:屯昌南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金150万元)
一、基本情况
经到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屯昌县南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1997年10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太涛,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状态为吊销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2笔,尚欠贷款本金150万元,利息272.58万元,本息合计422.58万元。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借字(1999)第12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屯昌南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999.11.9- 2002.11.9 | 1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2 | 屯农银借字98第020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屯昌南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998.7.15- 1999.7.15 | 5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贷款抵押物情况如下:
位于屯昌县南坤镇加训村的141.5亩土地使用权,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为屯他项(1998)字第0012号,权属性质集体,使用权类型农业;
屯集农(1999)字第0003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位于屯昌县南坤镇南笼管理区,权属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集体,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为屯他项(1999)字第0039号;
屯山林权证字NO*******《集体、个人山林权属证书》,土地总面积162亩,已办理抵押登记。
第26户:屯昌日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金1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经到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无法查找到借款人工商登记信息,故无法确认借款人的主体资格。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100万元,利息199.20万元,本息合计299.20万元。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借字(1999)第11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屯昌日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99.11.9- 2001.11.9 | 1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屯昌县大同乡大洞村民委员会以位于屯昌县大同乡大洞村加宝岭东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权(面积共计300亩,权证号:屯集农(1999)字第0010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应他项权证为屯他项(1999)字第0042号。
借款人以位于南坤镇南笼农场西侧的100亩林地(屯山林权证字NO.*******)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山林他项权证》。
第27户:屯昌县新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金1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屯昌新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10日,法定代表人王业虞,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吊销。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100万元,利息188.18万元,本息合计288.18万元。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抵借字(1999)第11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屯昌县新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999.12.30- 2002.12.30 | 1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屯昌县南吕镇大罗村民委员会以位于屯昌县南吕镇南吕吉古岭坡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面积共计94000平方米,权证号:屯集农(1999)字第0015号)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应他项权证为屯他项(1999)字第0053号,土地面积141亩。
第29户:屯昌南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金165万元)
一、基本情况
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屯昌县南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22日,法定代表人张伟,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吊销。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2笔,尚欠贷款本金165万元,利息231.07万元,本息合计396.07万元。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借字(2001)第066号《借款合同》 | 屯昌南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1.12.28- 2003.12.28 | 65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2 | 屯农银借字(2002)第023号《借款合同》 | 屯昌南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2.12.19- 2004.12.19 | 1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借款人以位于海榆中线公路90公里处(公仔墓园)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屯国用(2001)字第08-00002号,用地面积13951.7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综合用地)提供抵押担保。经到屯昌县国土局核查,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应他项权证为屯他项(2001)字第0048号。
海南省海南药材场以位于屯昌县乌坡镇海南药材场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屯国用(2002)字第10-00013号,用地面积240.02亩,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用途:综合用地)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他项权登记。国用(2002)字第10-00013号土地使用权,经到屯昌县国土局核查,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应他项权证为屯他项(2002)字第0071号。
第30户:屯昌松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金3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屯昌松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10日,法定代表人苏二弟,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存续,具备承担民事责任主体资格。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300万元,利息379.78万元,本息合计679.78万元。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借字(2002)第022号《借款合同》 | 屯昌松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2.11.21- 2005.11.21 | 3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海南省海南药材场以位于屯昌县乌坡镇海南药材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519亩,权证号:屯国用(2002)字第10-00031号)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应他项权证为屯他项(2002)字第0069号。
第31户:屯昌金源养殖有限公司(本金172万元)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屯昌金源养殖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1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符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存续,具备承担民事责任主体资格。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172万元,利息175.16万元,本息合计347.16万元。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借字(2003)第081号《借款合同》 | 屯昌金源养殖有限公司 | 2000.12.30- 2003.12.30 | 2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保亭三道金叶茶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位于三道镇甘什村委会的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保国用(2001)字第033号,面积425亩;保国用(2003)字第55号,面积188亩)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保府他项(2003)字第06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32户:屯昌县豪园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金2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屯昌县豪园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1999年5月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邢福豪,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吊销。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200万元,利息379.71万元,本息合计579.71万元。贷款形态:损失类。贷款发放方式:抵押贷款。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抵借字1999第03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屯昌县豪园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999.11.3- 2001.11.3 | 2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屯昌镇屯郊乡岳寨村民委员会以位于屯昌镇屯郊乡岳寨瓦灶坡的234亩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农业开发及综合利用、权证号:屯集农(1999)字第0009号)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应他项权证为屯他项(1999)字第0034号。
借款人以位于屯郊瓦灶坡的林地(权证号:屯山林权证字NO.*******,面积234亩)作为贷款抵押物并办理抵押登记。
第34户:屯昌县富洪生猪饲养实业公司(本金240万元)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屯昌县富洪生猪饲养实业公司于1994年6月19日成立,负责人为符洪,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登记状态为存续,具备承担民事责任主体资格。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2笔,尚欠贷款本金240万元,利息360.10万元,本息合计600.10万元。未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95)农银借合字第050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屯昌县富洪生猪饲养实业公司 | 1995.12.27- 1999.12.27 | 16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屯农银抵借字1999第16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屯昌县富洪生猪饲养实业公司 | 1999.12.30- 2001.12.30 | 8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海南省屯昌县食品公司以坐落于屯昌县屯昌镇新建二路51号的房产(权证号:屯房证字第01196号,面积684.65㎡)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屯房他证字第056号《房屋他项权证》。
海南省屯昌县商业总公司以坐落于屯昌镇新建二路商业综合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总建筑面积1373.52㎡,土地使用权面积559.44㎡(权证号:屯房证字第02567号、第02568号、02569号),并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屯房屯他字第0227号。
第35户:屯昌县明珠农业有限公司(本金1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屯昌县明珠农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3日,负责人赵泽梓,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状态为吊销。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100万元,利息146.10万元,本息合计246.10万元。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抵借字2000第0003号《借款合同》 | 屯昌县明珠农业有限公司 | 2000.12.6- 2003.12.6 | 1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借款人以位于屯昌县枫木镇农场190亩(权证号:屯林证(2000)009号)提供抵押担保,屯昌县林业局于2000年12月14日作出屯林字[2000]46号《关于同意屯昌县明珠农业有限公司把槟榔树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批复》。
第40户:海南屯昌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金1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海南省屯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显示,海南屯昌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21日,法定代表人张昌彪,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为存续,具备承担民事责任主体资格。
二、债权及清收诉讼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20日,该企业名下共有贷款1笔,尚欠贷款本金100万元,利息162.66万元,本息合计262.66万元。未提起诉讼。
序号 | 合同 名称 | 主体 | 借款期限/ 保证期限 | 借款(担保) 金额(人民币) | 担保 方式 | 是否 诉讼 | 是否 执行 | 是否 破产 |
1 | 屯农银抵借字1999第19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 海南屯昌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1999.12.30- 2002.12.30 | 100万元 | 抵押 | 否 | 否 | 否 |
三、担保情况
屯昌县大同乡大洞村民委员会以位于屯昌县大同乡大洞村加宝岭东北侧集体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568亩,权证号:屯集农(1999)字第0013号)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应他项权证为屯他项(1999)字第0054号,抵押登记日期为1999年12月30日。
借款人以位于屯昌县南吕镇东岭村(面积共计442亩林地,权证号:屯林证字(2000)第017号《林权证》)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15日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 系 人:赵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570203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大厦副楼14层9015室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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