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丹建满庭芳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丹建满庭芳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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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丹建满庭芳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丹建满庭芳规划 项目位置:黄海大街南侧、滨江西路北侧(原黄海北厂F-02-10地块) 建设单位:丹东市丹建集团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公示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规划用地面积约3.039公顷,地上建筑面积7597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4870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110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35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11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28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28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所占比例2%。地下建筑面积17814平方米(局部两层),其中机动车停车库面积13158平方米(机械停车约563辆),非机动车停车库1474平方米(约695辆),配套设施用房面积3182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17%,绿地率35%(集中绿地面积980平方米)。机动车总停车位624辆(其中地面停车位61辆、地下停车位563辆),非机动车总停车位695辆,其中住宅机动车停车位612辆、停车标准1.0辆/户;住宅非机动车停车位612辆、停车标准1.0辆/户;配套服务设施机动车停车位12辆、停车标准1.0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服务设施非机动车停车位83辆、停车标准7.5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规划建筑住宅17层高度不大于52.5米,配套服务设施建筑一层不大于5米、二层高度不大于10米。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库设置在地下室,生活水池及泵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变电室、区域换热站等配套设施设置在地下室内,燃气调压柜、生活垃圾收集点地上独立设置,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设置在8号建筑内,养老服务设施设置在4号建筑的第二层,供热源为金山热电厂。该方案规划建筑对丹东市第二十六中学无遮挡,规划住宅不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标准19个窗位,0户。规划养老服务设施满足日照标准(按冬至日2小时计)。具体详见丹东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图(丹建满庭芳小区规划,设计号:方案21016-1)。 三、公示时间 2021年06 月18日至2021年 07 月01日 四、公示渠道 政府网站、丹东日报、施工现场 五、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向丹东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丹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06 月18日 附件:方案21016-1丹建满庭芳小区规划修改3-1-Model.pdf |
标签: 修建性详细规 自然资源 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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