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线公路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干线公路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干线公路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一期工程施工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干线公路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一期工程以宁夏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干线公路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13]34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夏干线公路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3)工程概况:宁夏干线公路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一期工程涉及宁夏高速公路监控总中心机房内的部分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及自治区境内用于高速公路交通状况运行监测和服务的外场机电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
(4)计划工期为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后60天内完成,试运行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持有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但属同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8 月 1 日至 2013年8月 6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4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盖有红色法人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 8月 21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邮编750011)。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1018室
邮 编:750011
联 系 人:王女士、张先生
传 真: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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