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银政发〔2021〕4号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社区、村,街道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长沙市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组通〔2014〕3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岳组发〔2020〕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惠民项目资金管理,明确项目申报、审批、使用程序,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最大限度地惠及居民群众生活,经研究,决定对《银盆岭街道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惠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银政发〔2017〕7号)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社区惠民项目资金用于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为居民群众兴办最急需、最紧迫的实事好事,不断增强社区基层组织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致富群众的能力。
1、社区服务类项目。包括满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服务类项目,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的项目,社区开展关爱、救助、帮扶、帮教等项目,对未纳入整体改造计划的水、电、气、路网等重要民生事项的补充项目;
2、社区活动类项目。包括社区宣传教育活动、特色文化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以及社区居民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传统节庆活动等项目;
3、社区环境类项目。包括社区绿化、硬化、亮化、美化等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及对居民反映强烈、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声、光、油烟等环境污染的清理整治。
4、社区管理类项目。包括社区治安防控、矛盾化解、和谐稳定等项目,对社区党员居民群众素质提升的各类教育培训项目,经居民议定的小微惠民项目。
5、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类项目。包括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向社会组织购买为社区居民服务的项目。
6、其他项目类。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根据实际需要,为社区居民提供惠民服务的其他项目。
凡是由社区办公经费保障和各职能部门经费保障的项目,不得列入社区惠民项目,不得使用惠民项目资金。
二、项目资金安排标准
市、区财政每年按每个社区20万元安排惠民项目预算资金。原则上,社区服务类项目和社区活动类项目资金额度占年度资金总额的30%、社区环境类项目和社区管理类项目资金额度占年度资金总额的45%、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类项目资金额度占年度资金总额的25%。社区在充分征集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经街道研究同意,报区民政局备案,可以根据社区客观实际,适当调整项目类别资金比例。
为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各社区可设立居民自治项目,按民主程序将居民关心的小微型项目进行整合,由社区党组织自主审批,其资金使用额度应控制在年度资金总额的10%以内(即2万元)。
三、项目资金使用工作流程
项目资金使用采用“居民提议,代表表决,社区申报,街道审批,区级监督”的原则,社区是惠民项目申报和实施的责任人,街道是辖区内惠民项目的审批、资金管理的主体。
(一)立项审批
1、征集: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通过上门走访、民情恳谈、QQ群、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辖区居民需求,以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楼栋(道)党小组、10名以上社区党员联名、1/10以上社区居民或1/3以上代表提议等方式征集社区惠民项目。
2、初审:召开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联席会议,对照《社区惠民项目目录》和居民需求等因素进行初审,填写《XX社区X年度惠民项目(征求意见)》。
3、公示:将《XX社区X年度惠民项目(征求意见)》在居务公开栏或社区网站进行公示,收集居民群众对拟定项目的意见、建议。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决议: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社区惠民项目及征集、初审、公示等情况,提交会议表决,并将表决结果进行公示。
5、审批:社区居委会根据表决结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长沙市岳麓区社区惠民项目资金申报表》,报街道公共服务办(一),街道公共服务办(一)对方案可行性、资金预算及比例进行初审后提交街道党政会议审核批准。
6、备案:街道公共服务办(一)将审核批准的社区惠民项目进行汇总,填写《长沙市岳麓区社区惠民项目备案表》,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后报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备案。原则上,社区惠民项目立项工作应在每年一季度完成。
(二)具体实施
1、制定方案。社区居委会根据项目审批结果,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群体)、进度安排、资金预算、预期社会效果等内容。
2、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项目内容并将惠民项目LOG0 标识在项目醒目位置(LOGO 以经久耐用为原则);自觉接受街道、社区对项目运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社区应组织居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管。
3、拨付经费。区财政局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长沙市岳麓区社区惠民项目备案汇总表》,将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先拔付至区民政局再拨到社区。原则上,每半年核拨一次(上半年在1月31日前、下半年在7月31日前)。社区根据惠民项目实施进展将资金安排给项目实施单位。需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集中采购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街道财政所、公共服务办(一)对社区惠民项目资金的使用予以指导和监督,事前予以明确招投标和政府集中采购的标准、程序以及报账规定,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指导。对当年没有使用计划的资金,或虽列入计划、但项目未实施的资金,街道可统筹调剂使用;对无特殊情况造成结余或积压的资金,拨付后第二年仍未使用的,由区财政局和区民政局联合收回,全区统筹调剂使用。
(三)评估检查
1、社区自评。项目完成后,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应组织验收,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并将项目实施结果在本社区公示。年底,社区要组织党员和居民代表对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议,对居民满意率低于60%的项目,要责成实施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实施整改。
2、街道评估。街道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导。每年年底,街道党建办、公共服务办(一)、财政所等部门对本年度社区惠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区民政局备案。
3、区级抽查。年内,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
1、社区惠民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绩效评价的原则,项目资金纳入街道财务统一管理,专账核算。不得将社区惠民资金进行调剂。
2、社区要严格惠民项目确定和审批程序,严格资金的用途,使用和管理,不得在项目资金中列支办公费、接待费、人员工资、奖金、加班补贴、礼品等非民生类费用,不得使用项目资金偿还借(贷)款。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惠民项目应由社区建档备查,档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居民代表签到表,会议记录,表决结果等原始资料。
3、街道不定期督查惠民项目确定和实施情况,组织居民代表对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议,社区居民满意率低于70%或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项目,要认真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实施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作为社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社区惠民项目资金实行月审批制度,每月月初各社区报本月拟确定的惠民项目到公共服务办(一),并经街道党政会议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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