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迁建工程(一期)附属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小学迁建工程(一期)附属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施工]温岭市石桥头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一期)附属配套设施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石桥头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一期)附属配套设施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温岭市石桥头镇中心小学迁建工程(一期)附属配套设施,该工程主要有:景观园林、绿化苗木、沥青车行道、室外排水等:(一)景观园林:铺装主要有主入口铺装、1.2m园路、生态停车位、非机动车位、大门口铺装;小品主要有台阶、桥洞、景观水池、树池、坐凳及护栏、主入口景墙、电动伸缩门、止车石、路牙铺设等,铺装面积约为4137.1平方米。
(二)苗木种植:主要苗木有:红叶石楠球、苏铁、珊瑚树、凤尾竹、红叶石楠、春鹃、八仙花、沿阶草、紫藤、金森女贞,草坪采用高羊茅与狗牙根混播。绿化地面积约地平整面积约4510平方米。(三)沥青车行道:200厚级配碎石垫层+150厚5%水泥碎石砂稳定层+50厚(40粗粒+30细粒)沥青面层,道路面积约为3483.7平方米。塘渣回填约为5000立方米。(四)围墙:基础为100厚碎石垫层,100厚C15砼垫层,C20混凝土基础,实心砖基础,M10.0水泥砂浆砌筑。围墙墙身砖柱均为混凝土实心砖,M7.5混合砂浆砌筑,基层为1:3水泥砂浆抹灰,外墙面砖饰面,水泥砂浆勾。(五)门卫工程:建筑高度为3.45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六)排水排污:排水采用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SN≧8),其中DN225长698米、DN300长530米、DN400长151米、DN500长141米,雨水进水井23座,方形检查井73座,圆形污水检查井26座。暗排水沟178米。(七)化粪池隔油池:10#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7#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G3砖砌混凝土实心砖隔油池1座。(八)室外电气:庭院动力电缆主要采用YJV铜芯电缆,保护管采用PVC管、焊接钢管;庭院照明包括庭院灯、草坪灯安装,主要采用VV铜芯电缆,保护管采用PE管;庭院弱电安防包括一体化快球、室外音响及相对应的管线安装。
2.1.2本工程发包价:*******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道路、排水、绿化、景观等工程。
2.3 招标方式:根据温招委﹝2011﹞41号、温招委﹝2012﹞2号,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14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2013年8月14日上午8:00前网上未报名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3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8月14日上午 8:30整 ,地点为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账户,否则按温招委〔2012〕2号文件“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 高小姐)。
7.2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7.3本次招标资格标评审要求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原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副总经理〈按本招标公告第7.5条办理相关手续〉)、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7.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投标项目开标3个工作日前,凭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特殊情况证明,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报市招标委确认。
7.6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姜曙光 联系电话:135*****101
8.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联系人:程海辉 林 立 联系电话:****-********
8.3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仙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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